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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朝府发〔2021〕2号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天区加快推进智慧旅游景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14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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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朝天区加快推进智慧旅游景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解读


广元市曾家山景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

现将《朝天区加快推进智慧旅游景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4日


朝天区关于加快推进智慧旅游景区建设的

为深入贯彻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旅产业发〔202078号)、国家十部委《关于深化互联网+旅游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旅资源发〔202081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文旅经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的意见》(川委发〔201911号)等系列文件精神,加快推动落实智游天府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统筹部署我区智慧旅游景区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我区文化旅游业的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服务水平,推动全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现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以满足旅游者现代信息需求为基础,以提高旅游便利化水平和产业运行效率为目标,以实现旅游服务、管理、营销、体验智能化为主要途径,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等现代技术手段,推动文化和旅游生产方式、服务方式、管理模式创新,丰富文化产品、旅游产品业态,拓展文化和旅游消费空间,培育适应大众文化和旅游消费新特征的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统筹规划。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绿色发展、安全发展贯穿于智慧旅游景区规划建设、智慧旅游规划建设的全过程。强化顶层设计,树立省、市、区“一盘棋”思想,充分考虑与省、市智慧文旅平台对接,乡镇、街道、村社的文旅资源、信息对接,本行业景区、酒店、场馆、文旅场所等旅游企业的对接。

坚持市场主导,创新引领。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创新政策供给,完善配套制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形成更多新增长点、增长极。坚持创新在产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旅游与科技、文化、交通等业态跨界融合,为游客提供全流程、个性化智能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内容、技术、模式、业态和场景创新,提供更高水平、更加丰富的旅游产品。

坚持科技赋能,开放共享。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现代技术成果应用普及,深入推进文化及旅游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文化旅游业发展质量、效率和动力变革。将互联网作为文化和旅游要素共享的重要平台,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形成以开放、共享为特征的文化旅游业发展新模式。

坚持融合发展,系统推进。持续推进数字经济格局下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促进文化旅游业与数字经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构建数字文化产业、旅游业生态体系。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充分调动政府部门、文旅企业、行业组织、涉旅单位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提高行业建设和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水平。

(三)发展目标。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全面提升景区基础支撑系统,以一中心三平台N应用(即文旅大数据中心,智慧管理平台、营销推广平台、公共服务平台,N个基于文旅管理、营销、服务的场景应用)为核心,打造管用、实用、好用的景区智慧化发展平台,建成覆盖全面、功能完善、运转高效、互联互通、方便快捷的旅游景区智慧化体系,进一步提升旅游景区智慧化应用水平,增强文旅在线营销能力和行业监管能力,促进线上线下文旅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推动全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基础支撑系统。基于全省智慧景区建设标准,结合各景区现有硬件系统的建设情况,全面建设并完善景区基础支撑服务系统,为景区管理及游客服务提供硬件基础保障服务。建设稳定有效的有线网络、覆盖景区重要点位的无线网络和重要监测及管理区域的物联网络,具备多线路多类型网络线路接入能力,满足景区日常管理、运营和游客服务的网络数据传输需求;依靠三大运营商,建设景区全覆盖、稳定有效的4G以上的移动网络,满足客流峰值通讯及管理通讯需求;建设满足景区指挥调度、日常值守、监管服务的指挥调度中心;建设覆盖景区重要点位、保证景区游客安全,具备图像回放、游客统计、越界报警等功能的景区视频监控系统;提供覆盖景区主要场所的景区多功能公共广播系统;建设景区智能停车系统,提供智慧停车、车牌识别、停车引导、在线支付等智能服务。(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网信办)

(二)完善“一中心”(即文旅大数据中心)。结合放管服相关要求,依托省、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推动公安、交通、工商、税务、卫生、金融、通信等涉旅数据开放共享,全面整合各类基础数据、生产数据、消费数据和周边数据,拓展提升文旅大数据中心,有序推进并分类建立各主题数据库,构建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文化和旅游大数据体系。完善数据共享交换标准,开放应用互通接口,实现与省级智游天府平台对接、市、区级智慧文旅平台对接,乡镇、街道、村社的文旅资源、信息对接,支持本行业景区、酒店、场馆、文旅场所等旅游企业和行业组织按照统一标准规范,结合自身应用实际,将已建文旅数据中心(数据库)和文旅信息化平台(系统)接入。充分发挥文旅大数据中心的数据价值,结合各景区发展重点,满足景区管理、公众服务、宣传营销数据应用服务需求,对景区旅游行业运行现状、产业发展、消费潜力、服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评估,形成月度、节假日、年度旅游分析报告体系。(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区经信局、区网信办)

(三)全面建成“三平台”(即智慧管理平台、营销推广平台、公共服务平台)

1、建设景区智慧管理平台。按照全省统一标准,结合我区文化旅游管理部门业务需求,在满足与省智游天府平台、市智慧文旅平台对接要求的基础上,建设景区文旅智慧管理平台。包括建设设备设施管理系统,对景区厕所、路灯、消防环卫等设备设施进行巡检、报修、反馈等业务流程化管理,满足景区基础设备智能化管理;建设客流管理系统,针对景区预约、入园、实时、在园客流进行实时监测,为景区管理者进行景区游客预测、超限报警、游客分流等提供数据支撑及安全预警管理;建设交通管理系统,提供景区主要出入口、停车场的实时车流量监测及主要交通车辆调度功能,为景区交通调度,车流预警和运行监测等提供服务支撑;建设产业监测系统,具备景区内外交通、住宿、购物、娱乐、消费等数据分析展示,并提供景区产业数据分析、数据报告、决策建议等态势监测服务功能;建设指挥调度系统,实现对景区突发事件的高效处置,并完成应急事件的接件、分发、处置、追踪、反馈、归档等业务闭环,满足各资源的统一调度及实时监测;建设协同办公系统,实现景区日常公文办理,会议管理、项目管理等日常办公服务功能;建设景区资源保护系统,基于景区自有情况,满足景区生物、环境、文物等多类型多生态的保护监测需求;建设景区安全管理系统,提供包括游客客流监测、行为监测预警、边界防护、自然灾害与消防监测预警的功能,及时发现景区安全隐患,快速进行安全事件处理;建立景区地理信息系统,实现基于位置的景区资源空间分布、视频监控展示等,为景区应急指挥、资源分布、安全监管提供二三维场景服务及路线规划;建立景区信息安全服务制度,保障景区数据及游客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化系统及数据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区交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服务中心、区交警大队)

2、建设景区营销推广平台。以服务企业、服务游客为目标,以节会、推介活动为抓手,以新媒体、短视频、OTA平台、本区生活服务平台等为基础,依托云游朝天小程序、朝天文旅微信公众号、景区自有微信公众号,打造景区文旅营销推广平台,构建覆盖广播电视、平面纸媒及网络新媒体的全方位、多层次的融媒体推广矩阵和文旅交互评价体系。建立景区直销及分销系统,提供景区多类型的旅游产品销售电商平台,实现各大OTA平台、大型电商平台等渠道的产品销售渠道,统一核销,多渠道结算;为游客提供票务、住宿、餐饮、交通、娱乐、特产、活动等在线、多渠道预订购买服务和各主流支付平台在线支付功能,满足游客个性化、便捷化旅游产品购买需求。加强与省智游天府平台、周边地区之间的信息互通、景区共推和粉丝共享,利用游客虚拟旅行,在线直播销售、远程体验等网络新兴技术,扩大宣传效果,提升文化和旅游产品线上交易比例和营销水平,提高全区文旅企业的诚信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区商务局、区融媒体中心)

3、建设景区公共服务平台。以旅游景区、文化(博)场馆、文旅企业、娱乐场所、购物场所、旅游饭店、加油站、医疗点、乡镇村社文化站为基础,整合全区文化和旅游服务资源、信息资源、活动资源、产品资源等内容,建设景区文旅公众服务平台,加强与智游天府平台、天府通办广元站等的对接,构建面向社会公众的智慧化公共服务体系。建立景区咨询投诉呼叫服务系统,为游客提供包括服务热线、基于移动端的微官网和APP、基于互联网端的官网、基于线下SOS报警设备等多类型的投诉咨询渠道;基于景区公共资源服务信息,提供游客基于一码游或一机游的景区导航导览服务,实现在线景区景点介绍、语音讲解、线路导览、数据采集、停车场引导等服务;建立景区智慧服务系统,包括不限于景区智慧酒店、智慧民宿、自助餐饮、智慧旅行社等多类型的自主查询、选购、预订、支付服务;利用5G网络、区块链、AIVR/AR等创新技术,为游客提供包括在线VR/AR、沉浸式体验互动、云展播、云演出、全息投影、智能机器人、无人商店等创新应用。(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

(四)全面建设“N应用”(即N个基于文旅管理、营销、服务的场景应用)。基于文化旅游管理部门的业务发展需求、文旅企业的创新营销需求、社会公众的多样服务需求,构建创新开放的生态体系,建设和吸纳各行各业优秀企业或社会组织在文旅资源保护利用、文旅精品线路、文旅志愿服务、研学旅行、乡村旅游、特色小镇旅游等多个方面的创新应用,持续提升景区文旅品牌和文旅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

(五)加快实现文化和旅游主要业态智慧化

1、加快建设智慧旅游景区。根据四川省《智慧旅游景区建设要求与评价》相关要求,从基础支撑、景区管理、景区服务、景区营销、景区资源保护、景区安全、运行保障、创新应用等多个方面,围绕游客游前、游中、游后需求,不断完善我区旅游景区智能导览、电子讲解、信息查询、产品预订、行中体验、便捷服务、分享评论等功能。加强景区客源监测预警管理,利用移动基站等设施对进入覆盖区域的人流自动进行实时扫描统计,实时掌握景区人流密度,实现景区客流监测预警管理。(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广元市曾家山景区管委会、区经信局、区明月峡景区服务中心、区水磨沟旅游景区服务中心)

2、加快建设智慧文化(博)场馆。基于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MR(融合现实)+AI等新技术,建设包括智慧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在内的智慧文化(博)场馆。对馆藏文物、临展文物、馆藏珍贵书籍和档案、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进行3D模拟、数字复原、数字化保护和宣传推广,全方位立体化将展示内容以科技艺术化手法呈现,实现智能门禁、智慧导览、互动沙盘、趣味教学等功能。(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广元市曾家山景区管委会、区明月峡景区服务中心、区水磨沟旅游服务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文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要强化调度,统筹全区智慧旅游景区建设工作。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因地制宜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精密组织,密切配合,全面提高全区智慧旅游景区建设水平。

(二)统筹推进落实。各责任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抓好本辖区、本系统智慧旅游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落实、技术应用和宣传推广工作,对实施意见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及时反馈、及时解决,确保实施意见落到实处。

(三)强化工作保障。将各责任单位落实本实施意见的具体目标任务,纳入我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运用好省级、市级在本系统的专家库,确定专人对接落实具体任务,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和一线执行工作。旅游景区和文化(博)场馆要积极转变思维,借助市场化手段,促进资源向资产、资本、资金转化,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智慧文旅建设,形成多元化智慧旅游投融资格局,为智慧旅游引领我区文化旅游业转型升级提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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