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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天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朝天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27       来源:区交通运输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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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朝天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 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

《朝天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和《朝天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7日



朝天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促进农村公路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0〕70号)、《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区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农村公路管理包括养护管理、路政管理、道路运输管理、水上交通管理和桥梁管理。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是指农村公路养护计划编制、养护统计、养护计划执行检查、养护资金监管和技术培训。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是指对农村公路建控区、超载超限、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等路产路权进行管理和保护。农村公路道路运输管理是指对农村公路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进行管理。水上交通管理是指对全区公路渡口码头、船舶、航道安全进行定期检查与管理。

第四条农村公路养护分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和农村公路

日常养护。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指农村公路的大中修工程和水毁修复工程。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指农村公路的小修、保洁、绿化、管护、附属设施维护等。

第五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全面养护、保障畅通”原则。逐步建立健全责权明确、管养分离的管理养护体制,实行专业化养护和个人承包养护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养护模式,逐步推行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

第六条本办法所指农村公路包括辖区内县、乡、村道公路和公路上的各类桥梁、隧道和公路附属设施。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区人民政府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并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履职尽责。大力推广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各级路长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履职能力建设和管理养护投入力度。

第八条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公路管理养护机构具体承担辖区国省道和县道公路日常养护和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牵头制定全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实施计划,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养护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技术指导工作,并监督检查管理养护质量,对全区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成立专业桥梁养护队伍,负责国、县道公路桥梁的日常养护,及乡村道路桥梁日常养护的督促与指导和桥梁的定期检查。

第九条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公路路政管理、道路运输管理、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根据各自职责,指导各乡镇全力做好农村公路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十条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辖区责任制原则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并接受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养护机构的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要求成立交通管理站(以下简称“交管站”),全面负责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相关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交管站的指导、协助下,具体组织实施村道公路日常管理养护工作。村民委员会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办法组织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要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鼓励采用以奖代补等方式,推广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捆绑实施并交由农民承包;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并通过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方式,为贫困户提供就业机会。

第十一条区发改、财政、审计、自然资源、水利、环保、林业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协同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第三章管理养护资金筹措与管理


第十二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按下列原则筹措:

(一)区人民政府根据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际需要,按照县道10000元/公里·年,乡道5000元/公里·年,村道3000元/公里·年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纳入预算,保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正常运行;区财政按养护需求、养护里程的增长逐步增加公路养护资金预算。为预防和抵御自然灾害,区财政每年适当预算灾毁抢险资金。

(二)受益企业或个人捐助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三)村民委员会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筹集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第十三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与监督。

(一)区财政部门应将财政性投入管理养护资金纳入当年预算安排,并按养护进度拨入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检查考核结果按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直接支付到各养护责任单位。

(二)村民委员会通过“一事一议”筹集的养护资金,由村民委员会按照农村公路养护计划,专项用于村道的小修保养和养护工程,定期公示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三)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使用应接受审计、财政部门和上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检查,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四章养护工程管理


第十四条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制度要以工程质量为中心,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检查验收制度,提高投资效益。

第十五条县乡公路养护工程由区公路养护管理机构提出养护工程计划方案,经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村道养护工程由乡镇人民政府指导村民委员会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筹集资金组织实施,并做好技术指导与作业安全监管。

第十六条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必须认真执行相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五章养护管理与检查


第十七条区公路养护管理机构承担的县道公路日常养护实行养护站站长负责制,乡道日常养护按照辖区责任制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可实行个人承包养护或聘请兼职人员养护;村道公路日常养护由村民委员会自主决定,可采取个人承包或沿线农户分段承包的养护方式进行。

第十八条区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应制定年度公路养护计划、养护方案报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组织实施。各乡镇应根据辖区内农村公路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年度养护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村级公路养护计划由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和督促村民委员会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民主决策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建立农村公路养护巡查制度,养护责任单位应加强日常巡查和养护作业,确保农村公路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同时做好巡查记录,不良天气下应加大巡查频率。出现重大病害和特殊情况时,除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理措施外,还应及时向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农村公路交通中断或严重损坏时,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区公路养护管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抢修,确保尽快恢复通行。

第二十条 养护人员在养护作业时,应按有关规定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帽),在公路和作业车辆上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必要时安排专人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养护作业和行车安全。

第二十一条区公路养护管理机构要按照《朝天区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标准及要求》,每月或每季度对农村公路进行一次养护质量检查、管理养护综合考核评定,不定期进行抽查,年终进行养护管理综合评比。


第六章路政、道路运输及水上交通管理


第二十二条 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及公路路政、道路运输及水上交通管理机构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管理水平,维护好道路路产路权、运输市场秩序及水上交通环境。

第二十三条各乡镇交管站要在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授权范围内,做好本辖区农村公路与水上交通安全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工作,做好车辆、船舶及驾驶人员信息台帐管理。


第七章考核奖惩


第二十四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并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第二十五条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检查督促,组织有关部门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管理养护质量进行检查考核评定,保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养护经费列支规范合法。

第二十六条 对农村公路养护不力、管护不善或社会反映不良的乡镇,经核实后,扣拨或停拨该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补助资金,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组织好、管理好、质量好的乡镇予以表扬。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列入乡镇公路管理养护计划范围的公路另行发文,其他村级公路的管理养护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负责。

第二十八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办法制定本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方案。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执行。








朝天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农村公路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交通公路网的有机组成部分。为切实加强我区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维护农村公路的使用功能,延长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公路”包括辖区内县、乡、村道公路和公路上的各类桥梁、隧道和公路附属设施。

第三条按照“强化管理、明确责任、分级考核、奖优罚劣”的原则,通过对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检查考核,掌握全区农村公路的养护质量动态,确保路容路貌、路况基本良好,逐步提高全区农村公路管养水平。

第四条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分为养护质量考核和管理养护综合考核两类。其中:养护质量考核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进行评定,掌握农村公路质量动态;管理养护综合考核通过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机构的建设、管理养护制度的建立及执行和管理养护工作的成效等综合检查,掌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全面情况。


第二章机构职责


第五条区交通运输局具体承担农村公路的行业管理责任,督促、指导、检查、考核区公路养护段和各乡镇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

第六条各乡镇是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承担本辖区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检查考核办法,负责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及日常巡查,按时考核养护质量,并按规定核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二)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对农村公路养护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三)指导乡镇交管站和协助路政、运管、海事等部门处理好辖区内的公路路政、农村客运管理和水运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辖区农村公路交通运输应急抢险等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管理养护考核


第七条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的基本要求: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要求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相关要求,经常保持路面整洁、横坡适度,路肩整洁、边坡稳定,排水畅通、桥涵、构造物完好,交通标志、防护设施完好,道路绿化协调美观,力争构成“畅、洁、绿、安、美”的公路交通环境。逐步提高养护质量,实行全面管理养护,切实达到“五无一晰”的管理养护技术标准,即路面无坑槽、路基无坍塌、边沟无积水、路肩无障碍物、路边无违章建筑、公路各类标志牌明晰。

第八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分为养护质量评定和管理养护综合考核。其中,管理养护综合考核由养护质量评定和管理养护组成。

第九条农村公路质量评定分路面、路基、桥涵构造物、沿线设施、安全生产和软件六个项目,以影响路容、路貌的主要病害为扣分内容,检查评定严格按照《朝天区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标准及要求》《朝天区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考核评分细则》《朝天区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考核表》执行。

第十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综合考核中养护质量评定以养护质量评定、管理养护的成效为考核内容;管理养护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建设、养护资金筹措及管理、管理养护制度健全与执行、养护内业管理、桥梁管理养护、预防性养护、规范化养护、养护技术创新以及路产路权维护、客运站和水运管理为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及方法见《朝天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综合考核评定表》)。


第四章管理养护巡查


第十一条农村公路应建立管理养护巡查制度,路段养护承包者对所承包的路段应经常性开展日常巡查和养护处理,确保农村道路经常保持在良好的使用状态,同时做好巡查记录。在不良天气下,要加大巡查频率,重大灾害和特殊情况除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理措施外,还应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巡查频率要求:各乡镇每周对农村道路巡查不少于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第五章管理养护检查考核


第十三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制,对各乡镇的农村公路进行养护质量考核和管理养护综合考核。

(一)养护质量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定法,主要考核各乡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质量,具体方式为:区公路养护段管理养护的农村公路每月检查一次,乡镇管理养护的乡道公路每季度检查一次(详见《朝天区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考核表》)。

(二)管理养护综合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法,每季度考核一次。主要考核各乡镇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情况和公路养护质量情况,由“养护质量”和“综合管理”综合评分组成,各占50%。具体评分标准及办法:

1.综合管理评分按照《朝天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综合考核评定表》中“综合管理”部分进行评定。

2.养护质量评分=养护质量分值*养护质量考核得分平均值/100(考核标准及方法见《朝天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综合考核评定表》)。

(三)各乡镇年度管理养护的综合考核得分为四个季度综合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作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评先争优和表彰奖励的依据。

第十四条各乡镇要对路段养护承包者进行月度考核,核实其上路作业情况和养护质量自评结果。

第十五条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对管理养护缺陷项目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乡镇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到位。


第六章管理养护资金拨付及奖惩


第十六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以区交通运输局考核后支付的资金作为公路管理养护经费。

第十七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综合考核成绩与养护经费挂钩,具体方法如下: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综合考核得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全额支付管理养护经费;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85分以下的按所得分值支付对应比例的管理养护经费;低于60分(含60分)的停支管理养护经费,并通报批评。

第十八条对农村公路养护不力、管理不善或社会反响较大的乡镇,经核实情况属实的,扣拨或停拨养护经费,并在全区范围进行通报。

第十九条按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综合考核结果,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活动,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执行。









朝天区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标准及要求


项目

要     求

质量标准

路面

经常保持路面平整无坑槽,路面干净无杂物、坍方等,路拱适度,纵横坡排水顺适。

1、经常保持路面整洁、无杂物、无堆积物、无垮塌方,2、水泥砼路面接缝料完好,表面平顺。3、砂石路面不松散、不露骨、无车辙、无波浪搓板、无翻浆、沉陷现象。

路基

路肩整洁,排水顺畅,线型流畅无断链。

1、及时清除高于路肩的杂草、杂物、垮塌方等,养护材料堆放规范整齐。经常铲除土路肩高于路面的部分,确保排水良好。2、边坡稳定无冲刷、坍塌现象。3、及时修复路基构造物损毁部分,警示路基缺口,排除松动石块。4、边沟畅通无冲毁、沟内无淤积物、落石等;及时清理沟内杂物,确保水系畅通;及时修补损毁地段,确保路基整体稳定性。

桥涵构

造物

桥涵构造物维护完好,外观整齐,桥(涵)洞内水流通畅,桥(涵)无杂草。

1、桥面干净无积土、无杂物、无积水,桥头无跳车现象。2、涵洞底、泄水孔水流畅通。3、桥栏杆完好无损坏,标志牌维护完整。4、危桥(涵)观测点设置正确,有专人观测并做好记录。

沿线

设施

沿线设施完善。

1、各种道路标志、标牌设置位置恰当,安全警示桩(墩)完整、齐全、规范,无歪斜、变形、缺少、损坏等。2、绿化协调美观,栽植整齐成行;管护责任到人头,修剪整齐,确保行车视距,定期粉刷,防治虫病,保证宜林地段的树木成活率达85%以上。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三为零

1、有专项应急预案。2、有学习及安全例会制度和记录。3、有安全检查整治记录。4、有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软 件

软件资料齐全、真实、准确

1、建立养护组织机构。2、确定正式养护人员并签订目标责任书。3、有专项的日常养护检查、布置和公路巡查记录。4、及时报告汛期道路水毁情况,5、按时上报相关报表。






朝天区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考核评分细则

总分:100分

项目

评定标准

标准分

(分)

实得分

(分)

质量检查与等级评定

路面

1、路面不洁按长度计算,每50米扣1分;2、路面堆积物、坍塌方未及时清除,每处扣1分;3、水泥砼路面的接缝料填料不平整,按长度计算,每100米扣0.5分;4、砂石路面出现松散、露骨、翻浆、坑槽、车辙按面积计算,每10m2扣1分。

40


1、养护质量检查与评定以路段为单位,按路面、路基、桥涵构造物、沿线设施、安全生产、软件六项养护检查内容分别评定等级。总分为100分,其中:路面40分,路基30分,桥涵构造物10分,沿线

设施5分,安全生产10分 ,软件5分。

2、根据检查结果: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定为优等路,总分在90分以下60分以上定为合格路,不足60分定为不

合格路。

路基

1、路肩杂草未清除1-30米扣1分;2、路肩杂物、垮塌方、养护材料堆放不规范按处计算,每处扣1分;3、高路肩未铲除按面积计算,1-30m2扣1分; 4、路基缺口未警示,松动石块未排除,每处扣1分;5、边沟淤塞、不洁按长度计算,每10米扣1分。

30


桥涵构

造物

1、桥涵头跳车每处扣1分;2、桥栏杆损坏每处扣0.5分3、桥面杂草、杂物、白色垃圾未清除每处扣0.5分;4、桥(涵)洞底、泄水孔填塞每处扣0.5分;5、危桥标志牌损坏每处扣1分;6、未落实专人观测危桥及没有记录的每次扣1分。

10


沿线设施

1、沿线标志、标牌、警示桩(墩)损毁未恢复每处扣1分;2、道路绿化管护不善每处扣1分。

5


安全生产

1、无专项应急预案、无学习、安全例会制度及安全目标责任书,每项扣1分;2、每月无学习、安全例会及安全检查和整治记录每项扣2分。

10


软件

1、无养护组织机构、承包合同每项扣1分;2、无日常养护工作检查、布置、巡查记录每次扣2分;3、没有及时上报汛期水毁情况每次扣1分;4、不按时上报相关报表每次扣1分。

5


合计

各项路况考核分值分别依次扣完为止

100









朝天区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考核表

评定单位: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乡镇名称:路线名称:养护里程:KM

项   目

检查内容

单  位

数量

扣 分

实得分

路面

40分

路面不洁

m




堆积物



坍塌方



填料不平整

m



松散

m2



露骨

m2



坑槽

m2



车辙

m2



路基

30分

路肩杂草

m




高路肩

m2



缺口及松动石块



边沟淤塞、不洁

m



桥涵构造物

10分

桥涵头跳车




桥栏杆损坏



桥面不洁



洞底、泄水孔堵塞



沿线设施

5分

标志标牌、警示桩损坏




绿化管护不善



安全生产

10分

应急预案




安全制度



安全责任书



学习记录、安全例会记录



安全检查、整治记录



软件

5分

组织机构、承包合同




日常养护检查、布置及公路巡查记录



水毁情况及报表



质量评定

路 面

路 基

桥涵构造 物

沿 线设 施

安 全生 产

软件

总得分

等级

得  分
















朝天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综合考核评定表

评定单位: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乡镇名称:考核日期:年月日

考核项目及内容

分值

考核得分

备注

养护质量

详见:朝天区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考核表内容

50



1、组织机构健全,分管领导明确

3



2、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分工明确

3



3、制度健全,养护巡查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4



4、资金筹措与管理按相关规定执行

4



5、内业资料完善

4



6、无重大交通事故和责任事故

8



7、配合路政部门维护路产路权及超限治理

8



8、做好打非治违及场站管理

8



9、做好辖区河道、船员、船只、码头渡口的管理

8



合计





考核小组:乡镇领导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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