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的规定,我单位于2023年11月组织编制了《朝天区东西部扶贫协作产业园(五期)七盘关农产品加工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CSZ-ST005;姓名:王丽槐)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朝天区东西部扶贫协作产业园(五期)七盘关农产品加工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概况
朝天区东西部扶贫协作产业园(五期)七盘关农产品加工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位于广元市朝天区中子镇中子铺社区,朝天区七盘关农产品加工园滨河路和乡镇路的交叉路口。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06°1′35.66″,北纬32°41′17.69″。项目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17020.58m2,规划总建筑面积28905.7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497.4m2,地下建筑面积408.34m2。项目区布置工业生产厂房2栋、门卫室1处及其配套停车场、道路、景观绿化等。项目实际占地1.7hm2,全部为永久占地,项目建设前已改变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
本项目范围内无居民,不涉及拆迁安置。
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850万元。项目资金全部由企业出资。
项目建设工期共1.0年,即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本项目已完工并投入运行。
项目施工期土石方开挖0.45万m3(其中表土回剥离0.12万m3),回填0.45万m3(其中表土回覆0.12万m3),无弃土。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11日(不少于10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15723044066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联系人:张女士,监督电话:0839—8621393
附件:
1. 朝天区东西部扶贫协作产业园(五期)七盘关农产品加工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 朝天区东西部扶贫协作产业园(五期)七盘关农产品加工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专家意见
广元市朝天区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