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
(三)抓好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六)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七)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赵 强 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马 坤 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工作。对接部门:区审计局。
董昌华 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联系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人居环境治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对接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朝天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
杨梁唯 镇党委副书记:协助镇党委书记工作,统筹抓好党的建设,做好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分管政协、全面深化改革(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目标绩效管理、安全生产(党)、应急管理(含消防工作)、固投和招商引资、驻村帮扶、关心下一代、社会工作、营商环境、工会等工作。对接部门:区委办、区政协办、区目标绩效事务中心、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区经济合作事务中心、区总工会、区委组织部、区关工委、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花石村。
文 倩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统战委员(兼):分管统战、综治、维稳、信访、禁毒防邪、司法、依法治区、国家安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外事和公务服务、科技、科普等工作。联系区司法局云雾山司法所、区人民法院羊木法庭、区公安分局羊木派出所。对接部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工商联、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含区禁毒办)、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含区依法治区办)、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区外事和公务服务中心、区科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梧桐村。
王鑫宇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兼):负责镇人武部全面工作。分管人民武装、退役军人事务、发改、项目管理、乡村振兴、水利(含防汛工作)、以工代赈等工作。对接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人武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区人防办、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以工代赈事务中心、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系石门村。
许 焘 镇党委委员、镇政府副镇长:分管住建、城乡规划、自然资源管理、地灾防治、危旧房改造、土地房屋征拆、重点项目协调等工作。联系区自然资源分局羊木自然资源所。对接部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规划编研中心)、区水利局、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区重点建设项目协调事务中心。联系菜籽坝社区。

徐筠莒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镇纪委、监察室全面工作,联系党政综合、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项目过程监管及验收。对接部门: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办(含区档案局)、区政府办、区委保密机要局(区国家保密局、区密码管理局)、区政府总值班室、区档案馆。联系鲤鱼村。
武海蛟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兼):分管党的建设、人事(含老干部)、人才、机构编制、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群团、商贸等工作。对接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老干部局)、区委宣传部(含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区作家协会)、区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区委编办、区老干部事务中心、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局、团区委、区融媒体中心。联系三龙村。
李瑨祎 镇政府副镇长:分管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项目管理、旅游、文化、广电、体育、卫健、红十字会、妇联等工作。对接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含区计生协会)、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区税务局、区妇联、区红十字会、广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朝天管理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区体育发展中心、联系镇卫生院。联系中坝村。
马蜀杰 镇政府副镇长:分管工业、经信、安全生产(政)、市场监督管理(含食品安全)、统计、防震减灾、医疗保障、教育等工作。联系羊木供电所和羊木市场监管所。对接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统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防震减灾中心)、区医疗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网朝天供电分公司、邮政朝天分公司、电信朝天分公司、移动朝天分公司、联通朝天业务部。联系云雾山镇小学。
1.党政综合办公室;
2.党建工作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4.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5.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6.财政所;
7.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8.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9.村建文化旅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