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
(三)抓好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六)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七)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姓名:邓世彪
职务:镇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姓名:向荣升
职务: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姓名:华斌
职务: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
分管工作: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负责重点工程协调、商贸物流、招商引资、供销、电力、通信等。统筹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建设等工作。联系金台社区,羊木供电所、中国移动羊木服务中心、中国电信羊木支局、广电羊木营业部。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姓名:胡靖南
职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经济发展工作中心主任)
分管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负责机构编制、人事人才、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政协联络委、群团组织等工作。统筹网格化管理、基层治理、经济发展工作中心等相关工作。分管人事人才工作站,经济发展工作中心的乡村振兴办、党政综合办公室的党建办等。联系金笔村、新山村。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姓名:蒋慧
职务:镇党委副书记
分管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的建设。负责深化改革、基层组织、党员管理、统计、市场监管等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的党建办,经济发展工作中心的统计站。协助抓好金笔村、新山村驻村工作,联系市场监管所。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姓名:赵雪竹
职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分管工作:主持镇纪委、监察室全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目标绩效、档案史志、保密机要、节能减排等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农技推广、农业设施管理维护、统筹农业园区建设等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工作中心的农业站、纪检监察工作站等。联系青白村。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姓名:赵阔
职务:党委委员、镇武装部部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分管工作:浙江滨江区挂职。
姓名:黄凤来
职务:党委委员、组织宣传委员
分管工作:宣传思想、精神文明、意识形态,负责财政资金管理、村级财务指导、审计、交通、工业经济、项目投资、以工代赈、金融、发改、粮食和物资储备等工作。分管财政所,经济发展工作中心的乡村基础设施工作站(交通管理办公室)、项目投资工作站等工作;联系上坝村。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姓名:黄彩
职务:党委委员、政法统战委员(兼任基层治理工作中心主任)
分管工作:负责综合治理、矛盾纠纷调解、信访维稳、防邪禁毒、扫黑除恶、依法治理、统战(民族宗教)、网格化管理、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林业、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分管基层治理工作中心的信访和群众工作办公室、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经济发展工作中心的林业站、党政综合办公室的党政办。联系金顶村,羊木派出所、羊木法庭、羊木司法所。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姓名:滕得林
职务: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分管工作:负责中心镇(重点镇)规划建设、村镇规划建设、市政设施管理、自然资源、地灾防治等工作;协助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分管经济发展工作中心的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自然资源所,联系西北村。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姓名:仇波
职务: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兼任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分管工作:负责水利、畜牧兽医等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工作中心的水利站、畜牧兽医站,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城镇管理中队、生态环境办公室。联系新塘村。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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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广先
职务: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分管工作:负责武装、退役军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教育科技、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旅体、民政残联等工作。分管市政综合服务站,基层治理工作中心的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社会事务工作中心的退役军人服务、社会事务工作中心的医疗保障服务站、教科文旅体工作站、民政所、残疾人联合会。联系兰坝村,农商银行、贵商银行、邮储银行、羊木卫生院、华仁医院、羊木中学、羊木小学、羊木幼儿园、西北小学。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七个综合性办事机构:
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财政所、经济发展工作中心、社会事务工作中心、基层治理工作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其内设机构的职能是: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财政所
(四)经济发展工作中心
(五)社会事务工作中心
(六)基层治理工作中心
(七)便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