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城市(城镇)容貌管理标准。
(二)负责行使原区城市城镇管理执法局(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朝天区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等部门行使的行政执法权。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包括: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或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违反规划的行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性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行为;城市雕塑、户外广告、霓虹灯、标语牌、橱窗、宣传栏、地名牌和路牌等违反有关规定和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行为。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商贩和店外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治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城市限养区犬只管理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财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0. 行使经济和信息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1.行使商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2.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大气、噪声、水体污染行政处罚权。
(三)实施授权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命令权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行政强制权;组织统筹开展全区性重大综合执法活动和专项活动;负责授权行政处罚权职能范围内所属的行政违法举报、投诉或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查处、移送或转办;负责组织授权行政处罚权职能范围内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会审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负责配合相关行政部门监督抽检、行业整治等活动;负责全区综合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监督考核等;负责派出机构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
(四)负责行使关闭、闲置、拆除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核准;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场镇户外广告设置申请,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以及各类道路交通标志标牌的规划、设计、建设和日常管理申请。
(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六)主管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的方案审查和监督管理。对城乡生活垃圾和城市特种垃圾、建筑垃圾按规范收集、清运和处置并行使管理权,负责机动车清洗、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
(七)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受理综合行政执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相关的信访和群众投诉。
(八)负责编制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经费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对职能职责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与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有关部门履行本单位职责范围的行政管理和监督职责,依法履行行政政策制定、业务指导、信访投诉回复等职责,并及时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对违法行为的认定依据,协助完成执法和其他工作。
马继章,男,汉族,1977年1月生,四川广元人,1996年12月参加工作,199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主持局党组及行政全面工作。
1993.09—1996.07 四川省广元市财经学校文秘档案专业读书;
1996.07—1996.12 毕业待分配;
1996.12—2006.09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文安乡政府干部,历任乡团委书记、民政所所长、党政办主任、经济发展办主任(期间:2002.09—2004.06 西昌学院法律专业专科函授学习;2004.12四川师范大学法律专业本科自考毕业);
2006.09—2008.12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柏杨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8.12—2010.03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沙河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10.03—2012.09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沙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2.09—2016.06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转斗乡党委书记;
2016.06—2016.10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换届办公室;
2016.10—2019.12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蚕业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2016.11-2017.01参加广元市第四期人才递进班学习);
2019.12—2020.06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蚕桑和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2020.06—2022.04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蚕桑和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2022.04—2023.02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办副主任;
2023.02— 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甘兴勇,男,汉族,1978年5月出生,四川广元人,2000年11月参加工作,200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爱国卫生、乡村振兴(驻村工作及第一书记管理等工作)、财务、垃圾分类、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城乡基层治理、信访、综治、维稳、防邪、安全、森林防灭火、应急管理、节能减排、河(湖)长制等工作。
1997.09—2000.06 四川省绵阳农业学校农学专业中专学习;
2000.06—2000.11 待业;
2000.11—2006.05 广元市朝天区转斗乡农业站专技人员;
2006.05—2010.10 广元市朝天区就业服务管理局专技人员;
2010.10—2012.01 广元市朝天区就业服务管理局科员;
2012.01—2014.12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员(期间:2009.09—2012.01四川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函授学习);
2014.12—2016.06 广元市朝天区青林乡党委委员、乡人武部长、乡政府副乡长;
2016.06—2018.12 广元市朝天区青林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乡人武部长;
2018.12—2020.01 广元市朝天区青林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乡人武部长、监察室主任(期间:2016.09—2019.06四川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函授学习);
2020.01—2021.06 广元市朝天区水磨沟镇党委专职副书记;
2021.06— 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严帮明,男,汉族,1979年10月生,四川广元人,2001年8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现任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分管综合执法、依法治区、扫黑除恶(含扫黄打非)、文明城市创建、禁毒、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审批、环卫保洁、街长制、环境保护、户外广告管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
1998.09—2001.06 四川绵阳农业学校畜牧兽医专业中专学习;
2001.06—2003.07 广元市朝天区中子镇畜牧兽医站工作;
2003.07—2005.11 广元市朝天区柏杨乡畜牧兽医站站长;
2005.11—2006.08 广元市朝天区大滩畜牧兽医站副站长兼动物报检站站长
2006.08—2008.12 广元市朝天区小安畜牧兽医站站长(期间:2008.02聘为助理兽医师);
2008.12—2010.08 广元市朝天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大队)干部(期间:2007.09—2009.07四川农业大学畜牧兽医专业函授专科学习);
2010.08—2019.06 广元市朝天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大队)科员(单位参公)(期间:2019.02晋升副科级);
2019.06—2020.11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执法大队四级主任科员 ;
2020.11—2020.12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级主任科员(机构改革);
2020.12—2023.12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机构改革);
2023.12— 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赵冬花,女,汉族,1983年1月出生,四川广元人,2002年9月参加工作,201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党风廉政、目标管理、督查督办、人事人才、执法监督、深化改革、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创建、政府信息公开、党(政)务公开、统计、群团、档案管理、保密等工作,统筹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
1999.09—2002.06 四川省广元师范学校美术专业中专学习;
2002.06—2002.09 待业;
2002.09—2005.09 广元市朝天区李家乡小学代课教师;
2005.09—2011.09 广元市朝天区李家乡小学教师(期间:2005.12四川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自考专科毕业);
2009.02-2011.06 乐山师范学院英语专业函授本科学习;
2011.09—2014.09 广元市朝天区宣河小学教师(期间:2013年5月上挂区委组织部);
2014.09—2015.12 广元市朝天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九级职员;
2015.12—2019.06 广元市朝天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中心科员;
2019.06—2020.12 广元市朝天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中心一级科员;
2020.12—2021.07 广元市朝天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2021.07— 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雄,男,汉族,1993年7月出生,四川广元人,2017年11月参加工作,202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协助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工作,具体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013.09—2017.06 宜宾学院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全日制本科学习;
2017.06—2017.11 待业;
2017.11—2018.11 广元市朝天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参公人员试用期;
2018.11—2022.07 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一级行政执法员;
2022.07— 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一)综合股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办理工作;负责文电、信息、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信访、综治、维稳、提案议案办理、深化改革、会务、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负责拟订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督办区委、区政府和局党组决议决定、领导签批事项落实;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干部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资格评审等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的考核和管理,表彰和奖励工作;负责其他人事工作;统筹协调其他综合性、临时性工作。牵头组织业务教育、技术培训和法规宣传、执法新闻宣传报道策划、稿件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综合行政执法结案报告等法律文书的合法性审查与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事项的梳理、执法操作规范的拟定等;负责行业执法文书的审定、印制、发放、回收等;承担综合行政处罚的行政赔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组织综合执法调研并提出对策建议等工作;负责派出机构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制定全区年度执法计划和重大紧急情况处置的工作预案;负责行政执法人员应急指挥调动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上级部门(领导)交办、相关行业部门转办、投诉举报等案件线索立案登记、交办督办、归档立卷、信息录入等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负责受理对执法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对执法中的不当执法或不作为现象的调查处理;负责涉案物资管理和罚没物资处置;负责核发行政违法案件线索的举报奖励等工作;参与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审查、考核、发证和管理等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本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有关统计工作;负责工资、津补贴发放和职工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核定工作;负责罚缴分离和罚没票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案件罚没款收缴工作;承担执法装备计划编制及采购工作;负责其他财务管理工作。贯物执行有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划部署、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监督考核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制定检查评比办法、标准,组织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考核、命名、表彰;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