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朝天区境内各乡镇、区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全区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三)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区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乡镇、朝天经济开发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保障能力建设。
(八)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市、区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级、市级下拨及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市应急局做好区的中央、省属、市属重点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建设项目并负责监督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治理和利用。推进煤炭体制改革。
(十五)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六)承担防震减灾工作职责。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区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区重大工程的抗震设防监督工作。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
(十七)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八)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九)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改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二十)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姓名:廖平
职务:党委书记、局长
分工:主持区应急管理局党政全面工作
简历:1991.09—1994.06 四川省广元师范学校中专学习
1994.06—1994.07 待分配
1994.07—1997.03 广元市朝天区中子职业中学教师
1997.03—2002.06 广元市朝天区转斗乡政府财政所干部(其间:1998.09—2001.06四川省委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专科学习)
2002.06—2002.10 广元市朝天区青林乡政府财政所所长
2002.10—2007.09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局办公室主任(其间: 2002.09—2004.06西昌学院法律专业专科函授学习;2004.12四川师范大学法律专业本科自考毕业)
2007.09—2010.08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
2010.08—2013.09 广元市朝天区柏杨乡党委副书记、乡政府乡长
2013.09—2016.11 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2016.11—2020.11 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老干部局局长
2020.11—2022.04 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老干部局局长、区老干部事务中心主任
2022.04— 广元市朝天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
姓名:马忠华
职务:党委委员、区防震减灾中心主任
分工:主持区防震减灾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简历: 1991.09—1995.07 四川省机械工业学校机械制造专业学习
1995.07—1998.07 四川省广元监狱机械厂技术员
1998.07—2001.04 广元监狱喻家扁矿井机电技术员
2001.04—2003.04 广元监狱喻家扁矿井机电队技术负责人
2003.04—2008.06 广元监狱喻家扁矿井机电队副队长 (其间:2001.09—2003.06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监所管理专业专科自考学习)
2008.06—2008.10 广元监狱喻家扁矿井运输队队长
2008.10—2012.04 广元监狱七监区监区长(2007.03—2009.06在四川师范大学安全工程专业本科函授学习)
2012.04—2012.09 广元监狱五监区监区长、党支部书记
2012.09—2013.05 朝天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
2013.05—2016.08 朝天区安办副主任、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长
2016.08—2019.03 朝天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9.03—2021.02 朝天区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21.02—2021.03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委员、副局长
2021.03— 广元市朝天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区防震减灾中心主任
姓名:冯松涛
职务: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含消防安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示范创建、城乡基层治理,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向上争取资金项目、“十四五”规划编制及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广元市朝天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广元市朝天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广元市朝天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安全生产综合督查股、防灾减灾救灾股,联系区气象服务中心。
简历:1993.09—1996.07 广元财经学校文秘与档案专业学习
1996.07—2001.11 朝天区蒲家乡政府干部(其间:2000.08—2003.06四川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专科学习)
2001.11—2006.10 朝天区蒲家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2006.10—2008.04 朝天区临溪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2008.04—2008.12 朝天区宣河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2008.12—2011.08 朝天区宣河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其间:2009.09—2011.07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函授学习)
2011.08—2014.06 朝天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副科级)
2015.07—2021.12 朝天区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2021.12— 广元市朝天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姓名:杜鹏程
职务: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机关日常管理、文秘、人事、财务、项目、后勤、党风廉政、组织工作、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投资促进、政策法规、行政审批、深化改革、教育培训、依法治区、诚信体系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政府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统一战线、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党政信息、纪检监察、节能减排、妇女儿童、建议提案办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股、机关工会、局乡村振兴办公室。
简历:2000.12—2002.12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临沧地区边防支队服役
2002.12—2004.04 退伍待安置
2004.04—2006.12 中国工商银行旺苍县支行煤铁厂分理处工作
2006.12—2007.10 待业
2005.03—2007.01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财务会计与计算机应用专业函授专科学习)
2007.10—2008.10 广元市旺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华工商所公务员(试用期)
2008.10—2009.03 广元市旺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华工商所科员
2009.03—2014.03 广元市旺苍县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副大队长
2008.03—2010.07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函授本科学习
2014.03—2015.01 广元市朝天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科员(其间:2014.05任经济检查大队副队长<主持工作>)
2015.01—2015.10 广元市朝天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科员
2015.10—2019.03 广元市朝天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中子所所长
2019.03—2020.01 广元市朝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保留副科级干部
2020.01—2021.12 广元市朝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总监
2021.12— 广元市朝天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姓名:王富鑫
职务:区森林防灭火专职副指挥长
分工: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工贸(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监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食品安全、扫黑除恶、信访维稳、质量强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业协调服务保障和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值班值守、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科技和信息化、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研究、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等工作,负责广元市朝天区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应急救援和预案管理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
简历:2008.09—2012.07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学习
2012.07—2012.09 待业
2012.09—2013.10 广元昌昊商贸公司上班
2013.10—2014.10 广元市苍溪县桥溪乡政府公务员(试用期)
2014.10—2016.05 广元市苍溪县桥溪乡政府科员
2016.05—2020.01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级科员
2020.01—2021.06 广元市朝天区麻柳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2021.06—2021.12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留副科级干部
2021.12— 广元市朝天区森林防灭火专职副指挥长
姓名:文 婷
职务: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分工: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监管、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禁毒防邪等工作,分管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一中队、二中队、危险化学品管理股。
简历:2013.09—2017.06 四川农业大学读书,取得学士学位
2017.06—2017.09 在家待业
2017.09—2018.11 昭化区环境保护局工作(三支一扶)
2018.11—2021.03 苍溪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工作,2020.03任苍溪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负责人
2021.03—2023.06 广元市朝天区应急管理局一级科员
2023.06— 广元市朝天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御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信访处理、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才管理等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招录、使用和退出管理政策。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
(二)应急救援和预案管理股。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负责发布预警、灾情信息和应急响应。负责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工作,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信息的接收、研判、综合、报送和分转。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区级应对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保障能力建设。组织参与对外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御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实施应急救援装备规划,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
(三)防灾减灾救灾股。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市、区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组织编制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并推进落实。拟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火灾防治工作。拟订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负责组织水旱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监督指导重要江河防汛及应急演练工作。拟订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应急响应,负责组织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对地震灾害防御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等工作,负责工程建设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拟订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全区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御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承担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区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和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四)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股)。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履行综合监管职责。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事故举报信息处置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件查处挂牌督办。监督指导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负责依法治区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过程,集中承担区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实施集中审批的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负责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御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御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御和防灾减灾救灾等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社会动员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御培训工作。
(五)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和矿山管理股)。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施设备安全情况。组织拟订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监督指导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批、上报、管理煤炭建设项目。负责煤炭生产协调与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煤矿工程质量。负责煤炭行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核定煤矿生产能力,淘汰煤炭落后产能。承担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治理和利用、煤矿复产验收工作,指导协调煤层气开发利用。推进煤炭体制改革。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推进煤矿企业整顿关闭。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天然气、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施设备安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承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