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长期护理保险等医疗保障政策制度。
(二)组织起草有关医疗保障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全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区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四)组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负责医疗保障基金归集,拟订医疗保障基金年度收支计划,按政策和标准支付医疗待遇;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五)贯彻执行上级药品目录、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政策。拟订全区药品目录、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政策。拟订全区有关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六)贯彻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负责拟订全区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七)贯彻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大病保险招标准入和业务指导。
(八)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和考核工作。
(九)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推进协议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建立协议服务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十)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区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十一)负责推进实施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姓名:刘汉城
职位: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主持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
简历:1991.09—1994.07 原广元师范学校读书
1994.07—1998.07 平溪乡小学教师
1998.07—2002.08 原区教育局工作
2002.08—2006.10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
2006.10—2007.03 区政府办督查室副主任
2007.03—2009.03 区政府办副主任
2009.03—2012.02 区政府办副主任、区惠民帮扶中心主任
2012.02—2015.09 区委办副主任、区政府办副主任、区委群工局局长、区信访局局长
2015.09—2019.03 区委办副主任、区委群工局局长、区信访局局长
2019.03— 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姓名:王洪东
职位: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分工: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安全生产、依法治区、深化改革、政工人事、机关建设、目标管理、医疗救助、脱贫攻坚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
简历:1989.07—2000.09 朝天区青林乡小学任教
2000.09—2002.10 朝天区之江中学任教
2002.10—2007.08 朝天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任办公室主任(期间:2007.07任区人口计生局党组成员)
2007.09—2012.06 朝天区人口计生局党组成员、区计划生育协会秘书长
2012.06—2019.03 朝天区委编办副主任(期间:2015.7任区事登局局长)
2019.03— 朝天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姓名:李洪全
职位: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分工: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全区医疗保障业务经办、药品及诊疗项目价格监管、医保扶贫等工作。分管医药服务和稽核稽查股、待遇保障股、基金财务与信息股、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简历: 2010.09—2012.06 四川理工学院自动化专业本科学习
2012.06—2012.07 待业
2012.07—2013.02 广元市朝天区曾家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干部(试用期)
2013.02—2013.08 朝天区文安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干部(试用期)
2013.08—2017.07 朝天区文安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九级职员(其间:2014.03—2017.07借调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03基金监督股工作,2017.02任工资福利股负责人)
2017.07—2019.03 朝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主任
2019.03— 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一)办公室(基金财务与信息股)。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息、宣传、信访、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对外合作交流、离退休工作、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撰工作。负责政策法规普法宣传培训。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基(资)金管理、预决算和区级统筹管理。负责医疗保障基金归集,拟订医疗保障基金年度收支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信息化和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管理和数据安全保障,建立健全相关信息发布和披露制度并牵头组织实施。承担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
(二)医药服务和稽核稽查股(待遇保障股)。负责指导管理全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拟订全区经办服务规程,规范医保经办业务和窗口建设。拟订全区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政策,拟订有关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等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探索推进协议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负责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准入、退出和考核工作。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医保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对医疗费用的控制机制。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贯彻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拟订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制度;拟订全区药品、医用耗材、大病保险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大病保险招标准入和业务指导。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和风险防控工作。拟订全区医疗保障筹资政策和待遇支付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承担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拟订医疗救助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