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健康局是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挂广元市朝天区中医药管理局、广元市朝天区疾病控制局牌子。
(一)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政策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牵头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组织全区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于预措施。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药品增补目录和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七)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八)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依法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全区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促进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拟订全区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药的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区中医药工作。
(十一)负责区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本级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健康广元和健康朝天战略,助推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区。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党委书记、局长 周密
主持区卫生健康局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张皓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局直属机关党委全面工作。分管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规划与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节能减排、民生实事、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人事、科教、机关驻村帮扶等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伟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分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政与医管、基层和社区卫生、无偿献血、干部保健、平安医院建设、扫黑除恶、医疗纠纷调解、医疗事故行政处理、中医药工作和康养产业发展、中医药产业发展、天府旅游名县创建、曾家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老龄健康等工作。负责行业作风建设。牵头抓好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工作、卫生健康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健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分管卫生应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卫生监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妇幼保健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职业健康、爱国卫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健康教育、禁毒等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代分管疾病预防控制、重大传染病防治、免疫规划、疫情监测、食品安全等工作。
区卫生健康行业工会主席 袁银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工会工作。分管群团(红十字会、共青团、妇联)、体育、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和招商引资等工作。牵头抓好乡村振兴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区计生协会秘书长 王雪隆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分管精神文明、宣传、文电、文秘、国家安全、机要、档案管理、后勤保障、提案议案办理、保密、区志编撰、政务信息、安全生产、统战、综治、信访、稳定、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王志广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大队长)工作。负责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分管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分管卫生健康政策法规落实、推进依法治区、依法行政、普法、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复议、听证、调解、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跟踪评价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及政务数据共享等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职责职能规定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广朝委办函〔2019〕52号)、区委编委《关于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广朝编委发〔2022〕10号)和区委编委《关于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广朝编委发〔2023〕4号)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局机关设九个内设机构、三个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中队,其职责职能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政务工作、目标绩效管理、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维稳、综治、统战、防邪、后勤保障、安全生产、行政效能建设、政务公开、信息报送、统筹议案提案办理、宣传等工作。承担行业宣传思想、新闻、信息发布、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有关综合性文稿、报告起草和史志编撰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工作,综合协调并指导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驻村帮扶相关工作。
二、人事股
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和科教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各医疗卫生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考试、评审管理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广与技术评估;组织指导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系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并指导卫生健康系统离退休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个人年度考核、评先树优工作。
三、规划与财务股
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区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实施和评估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卫生健康建设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健康项目建设监督管理;负责大型医用装备配置和卫生健康设备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的集中招标(跟标)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预算管理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的经费预、决算;监督和指导各卫生事业单位财务、基建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卫生健康事业经费和基础设施项目经费的监管;负责做好卫生健康事业项目专项资金、卫生健康财务、各卫生事业单位领导的任期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资金和建设项目的争取;承担局机关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局机关及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在编人员各类保险、税费缴纳;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和招商引资工作;统筹管理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民生工程和民事实事、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行业乡村振兴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及卫生健康行业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乡村振兴工作;承担全区卫生统计调查和信息综合分析研判;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推动卫生健康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提出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建议;承担朝天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中心数据库、应用系统和网络安全系统的组织建设、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局机关信息化管理及维护,提供卫生健康系统电子政务、网络运行的技术保障;指导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系统建设;参与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
四、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管股(执法监督股)
拟定全区贯彻执行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工作计划,组织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实施。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负责推进依法治区相关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报备等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及政务数据共享等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审批过程,集中承担区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民营医疗机构审批建立和运行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承担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牵头工作;组织分级实施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行为的监管政策、规范和标准;组织查处、督办卫生健康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组织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负责组织有关重大处罚、行政许可事项的听证;承担全区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跟踪评价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配合做好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五、医改和医政股
负责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措施的建议。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工作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标准和规范;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医疗等工作;负责乡村医生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执行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的政策措施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测和综合评价的政策措施;开展短缺药品监测预警;组织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负责行业作风建设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公立医院绩效评价、考核和评审制度;牵头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建立完善民营医疗机构诚信服务激励约束机制;承担推进护理、康复等事业发展工作;统筹协调医保相关工作,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医保相关政策、规范和医疗服务价格;牵头卫生健康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履行危险物品、医疗废弃物等的安全管理和处置工作职责;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指导医用放射诊疗活动及设施设备管理;监督、指导全区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和各项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组织制定并执行医疗事故和计划生育手术技术鉴定的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组织对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援;做好辐射污染事故医疗应急救治;组织协调城市医疗卫生机构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重点科研基地建设;负责无偿献血工作;承担区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重要领导、外宾来朝期间、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协调征兵体检工作;负责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大型医疗设备使用管理;负责医疗广告内容的审核;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承担援外工作;承担与港澳台地区的卫生健康交流与合作;负责卫生健康技术人员出国研修、学习工作期间的管理。
六、中医药股
拟订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和保健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和标准;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监督实施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临床用药等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中医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负责全区中医药人员的执业行为和医疗质量等的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划和技术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实施中医医疗科研计划和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和推广工作;协助开展全区传统中医药、民族医药古籍和诊疗技术的发掘、整理、总结与提高,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参与拟订全区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药的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承担区健康养生产业发展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拟定健康养生产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健康养生产业工作宣传、培训等工作;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数字技术、人工智能与健康服务业的整合发展;负责天府旅游名县创建、曾家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并协调落实;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配合做好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七、公共卫生股(公共卫生监督股)
负责拟订公共卫生干预措施、技术标准和规范;拟定卫生健康知识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的目标、规划、政策措施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其他突发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和总结评估等工作;牵头负责全区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和健康广元、健康朝天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牵头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负责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负责推进妇幼卫生、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和生育技术服务指导工作;承担计划生育药具规范管理职责;指导病残儿童的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公共场所、饮用水、职业卫生监督职责。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治理、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及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负责全区职业病防治的管理、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程项目职业病防治技术实施;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关爱妇女儿童、爱国卫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禁毒等工作。配合做好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八、疾病预防控制股(重大传染病防治股、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股)
拟订疾病预防控制规划、重大传染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评价,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拟定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有关政策、规划和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传染病疫情应急相关工作,组织编制预案并开展演练;指导有关专业机构及队伍建设;负责有关疫情监测和信息发布;做好饮用水涉水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食源性疾病暴发识别、溯源分析和交流;配合做好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九、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负责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健康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和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依法实施生育政策,负责生育审批;指导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负责制定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十、综合执法一中队
负责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母婴保健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传染病防治及消毒管理工作;负责医疗卫生监督执法业务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负责医疗卫生方面专业抽检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医疗卫生业务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建立区本级经常性卫生监督档案;负责医疗卫生方面的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回复工作;负责医疗卫生方面的现场快速监督检测、筛查工作;负责医疗卫生方面的卫生监督应急处置工作。
十一、综合执法二中队
负责全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中医药服务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相关监督执法业务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负责相关监督执法专业抽检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相关监督执法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建立区本级经常性卫生监督档案;负责相关监督执法专业的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回复工作;负责相关监督执法专业现场快速监督检测、筛查工作;负责相关监督执法专业的卫生监督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综合执法三中队
负责全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相关监督执法业务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负责相关监督执法专业抽检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相关监督执法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建立区本级经常性卫生监督档案;负责相关监督执法专业的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回复工作;负责相关监督执法专业现场快速监督检测、筛查工作;负责重大活动公共卫生保障工作;负责相关监督执法专业的卫生监督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