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无线电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工业经济的政策规定;拟订全区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区工业结构调整。
(二)拟订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强区战略。参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区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拟订中、短期经济运行目标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区级医药储备的监督管理,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四)负责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制订并实施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制订并发布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全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全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订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编制下达全区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拟订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
(七)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负责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制订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九)对国家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改组改造、兼并重组,负责全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区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和推进工作,组织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对全区工业各行业实施行业管理,制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十一)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制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制订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
(十三)组织协调全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四)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区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军地间和县际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及兼并重组。
(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何 俊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蔺文彬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制度建设、党的建设、人事、群团、综治、维稳、财务、政务公开、目标管理、督查督办、爱国卫生、建议提案办理乡村振兴(驻村帮扶)等工作。分管办公室。
付湘明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负责政策法规、行政审批、深化改革、营商环境、企业清欠、数字经济、电力管理、通信管理、盐业管理、成品油及天然气长输线管理、乡村振兴(电力、通信)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规股、信息化管理股。
吴晓龙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工业经济运行、企业培育、产业发展、中小企业服务、军民融合、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工作、技改创新、项目资金争取、招商引资、园区建设、杭广协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融合发展等工作。分管区军民融合发展中心、经济运行股、项目股(技术改造创新股)、产业园区股、工会。
王 凯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负责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环境保护、节能监察、疫情防控等工作。分管区节能监察中心、安全监管股。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办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保卫、信访、综治、维稳、提案议案办理、爱国卫生、计划生育、会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绩效管理及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工作;承担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宣传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
起草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工业经济、信息化发展的重大战略研究;组织起草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组织协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负责全区冶金、有色金属、煤炭、建材、轻工、纺织、农产品加工、食品饮料、化工、民爆、医药等行业管理,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负责成品油经营市场监管;负责电力运行调度管理;制定中、长期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和方案,平衡电力资源;负责电力资源配置和直购电协调工作,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和并网管理,推进电力需求管理;实施供电营业等电力许可;协助解决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三)经济运行股
牵头编制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推进工业经济结构和布局调整的实施方案,拟订推进重要产业区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区域间规划衔接和区内区域产业合作;参与区域总体发展规划、专项发展规划编制及重大产业布局。负责经济运行综合管理,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对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制定年度工业经济责任目标并监督实施;负责工业经济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估;负责工业经济信息收集、处理、研究、发布和系统信息网建设;组织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负责区大件运输协调工作。统筹大中小企业协调配套发展;负责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综合协调工作;指导企业实施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内部管理工作。拟订鼓励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规范中小企业服务市场;指导和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组织拟订利用外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企业跨区域和境外开展合作、兼并重组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企业生产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指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自律组织建设;负责企业上市培育和奖励;指导上市企业重组工作。
(四)技术改造创新股
贯彻执行国家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贯彻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拟订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负责产业政策确认;负责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项目;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发展。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组织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制订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年度计划和引导目录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有关专项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相关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享受优惠政策的确认;监督国家专项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工作。依法负责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订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措施和指南,组织推动产学研联合和重大关键平台共性技术攻关;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申报国家重大技术创新专项,编制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技术创新项目财政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鉴定、验收;牵头推进工业设计;组织引入风险投资。负责研究国际国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领域;组织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产业规划、技术规划、产品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技术、企业、产业链培育建设;组织推进相关重点项目和技术经济合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水资源节约与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经济发展工作;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监管考核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组织申报中央财政节能技术改造奖励资金项目。
(五)项目股
协助全区工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参与编制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年度计划或中长期发展规划;协助全区重点工业招商引资项目的包装制作发布和推介工作,组织外出参加各地各类商贸展洽会等招商引资活动;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签约等工作;负责全区签约合作工业项目的跟踪问效、协调、服务工作;负责项目落户后建设过程中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六)产业园区股
拟订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重点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承担产业园区发展监测运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工业经济、信息化领域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相关支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其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协调重点产业相关产品配套、外包、流通、物流、生产资料市场等重点领域的发展;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参与其产业、企业的调整和重组。
(七)信息化管理股
编制信息化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无线电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重大安全事件;协调信息安全测评、数字认证、等级保护等工作;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统一规划并协调管理重大项目、工程通信设施;组织制定通信管线规划并实施管理;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重大事项。负责软件与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规范;推进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申报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和国家科技专项中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承担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工作;承担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推进物联网、智能卡产业的发展及应用推广。负责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导产业合理布局,推动产品结构调整。负责无线电管理发展规划;依法查处无线电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重大技术装备和机械行业管理,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安全监管股
负责对全区工业企业、通信企业、高压管输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性监督、检查与管理。负责全区电力、成品油、天然气、民爆等行业生产运行监督管理,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民爆等行业安全生产的日常性监督、检查与管理。负责上述企业和行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调查处罚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