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全面贯彻落实矿山安全“八条硬措施”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后,朝天区高度重视,全面抓好贯彻落实。
高位部署,压实责任链条。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硬措施”内容,并将“八条硬措施”逐项细化为53项项具体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落实单位。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全区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硬措施”专项学习3期21人次,确保文件精神和安全压力传达到岗到人。
关口前移,筑牢安全防线。严格落实“一对一”蹲(盯)守制度,对地下矿山驻企蹲守,露天矿山巡回盯守,持续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紧盯瓦斯、水等主要灾害,推进灾害超前治理。督促各企业进一步拓展完善“三警三应”工作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举报制度,明确奖励标准,规范整改措施和程序,确保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整改。
专家帮扶,强化安全监管。属地乡镇与应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组建工作专班,结合全区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高风险作业和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清单,聘请专家3名,对辖区内6家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帮扶式检查服务,截至目前,发现问题隐患15条,并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推动整改落实,目前已整改完成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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