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5号)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0、13、14号)等,共涉及我区7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处置结果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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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恒阳蔬菜店 |
朝天区中子镇农贸市场 |
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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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4 |
噻虫嗪‖1.4mg/kg‖0.3mg/kg |
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生产环节导致不合格。已提交整改报告。 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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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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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湘川酒坊 |
朝天区中子镇市场街11号 |
苦荞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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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0 |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0.000131g/kg‖不得使用 |
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导致不合格。已提交整改报告。 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根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从轻处罚如下: 1.警告; 2.处罚款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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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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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中子镇杨灯馒头店 |
朝天区中子镇农贸市场 |
馒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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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3 |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0.000448g/kg‖不得使用 |
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疑似原料带入导致不合格。已提交整改报告。 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根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从轻处罚如下: 1.警告; 2.处罚5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16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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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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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羊木镇石记礼馍店 |
朝天区羊木场镇 |
大馒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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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0.578g/kg‖不得使用 |
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导致不合格。已提交整改报告。 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根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作出如下处罚: 1.警告; 2.处罚款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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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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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翠莲 |
朝天区曾家场镇 |
荞面馒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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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 |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0.571g/kg‖不得使用 |
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导致不合格。已提交整改报告。 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根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从轻处罚如下: 1.警告; 2.处罚款704元; 3.没收违法所得9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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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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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羊木镇简单小吃店 |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九龙路167号 |
馒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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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0.0668g/kg‖不得使用 |
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导致不合格。已提交整改报告。 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根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作出如下处罚: 1.警告; 2.处罚款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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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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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孙登连食品店 |
朝天区曾家场镇 |
馒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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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 |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0.00590g/kg‖不得使用 |
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导致不合格。已提交整改报告。 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根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从轻处罚如下: 1.警告; 2.处罚款770元; 3.没收违法所得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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