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朝天生态环境局关于“散乱污”企业排查情况公示
2025年2—3月,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朝天生态环境局联合牵头开展全行业“散乱污”企业排查,目前未发现“散乱污”企业,现予以公示。社会各界如发现有“散乱污”企业,欢迎来电或来信反馈。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朝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张女士,8622374,邮箱:564472405@qq.com;
朝天生态环境局,宋先生,8623563,邮箱:278009282@qq.com。
附件:“散乱污”企业界定标准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21日
附件
“散乱污”企业界定标准
“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不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应办而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相关审批手续的企业;违法违规建设、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擅自改变地上附着物性质进行非法生产的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违法违规排放、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