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激活“项目林长”效能 严守项目建设生态红线
今年以来,我区主动发力,把推行“项目林长”机制作为破解项目发展与资源保护之间矛盾的关键钥匙,为涉林项目配备专属“守护者”,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
明确责任,筑牢依法用地根基。建立涉林重点项目清单,将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延伸至具体项目。2025年为全区6个涉林重点项目明确38名“项目林长”,全程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在规划、选址、施工等阶段依法依规使用林地,确保项目推进与森林资源保护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管,从源头减少违规风险。
协同联动,凝聚高效审批合力。由“项目林长”牵头,整合林业、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资源,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建立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现同步审查、信息共享,提升项目审批效率,确保项目使用林地合法,为项目尽快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常态巡护,织密资源监管网络。2025年,“项目林长”组织项目主管单位、林业部门开展常态化巡查21次,对项目使用林地情况进行“全周期”动态监测,发现并整改项目建设疑难问题4个。建立问题倒逼工作机制,将发现问题与“一长两员”履职情况挂钩,切实提升巡林质效,守护森林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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