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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6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6-30       来源: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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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中梁上砖瓦用页岩矿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4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97031

地址: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1、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中梁上砖瓦用页岩矿

3、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木镇金台社区十组

4、建设单位:广元市鑫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洋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木镇金台社区十组,矿区范围由1~5号拐点圈闭,矿区面积为0.0854km2;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自上而下、分水平台阶开采;开采深度为+630m~+530m。根据《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中梁上砖瓦用页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对采矿权范围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最低采高从530m调整到540m。拟设采矿权范围由从5个拐点增加到6个拐点,面积从0.0854 km2缩减到0.0733km2。建设开产规模30万吨/年砖瓦用页岩矿一座,同时建设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办公设施等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2万元。

7、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1)加强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保护工作。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施工期及营运期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服务期满后及时复垦,做好迹地修复。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和运营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土地和林地施肥不外排。在采场上部及两边设置截排水沟,防止采场外围大气降水倒灌进采场,初期雨水通过设置排水沟将初期汇水排至沉砂池,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露天开采及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3)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做好扬尘防护工作,加强粉尘治理,对施工车辆实施限速行驶,运输车辆禁止超载,定时对运输路线进行洒水、清扫,设置专职人员负责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和监督。运营期外排废气以颗粒物为主,开采区设置雾炮机、洒水车等降尘设施,采用湿式作业,车辆密闭运输,矿山道路采取水泥路面,喷雾降尘,车辆出入清洗等措施,减少开采区粉尘排放量;柴油发电机尾气经自带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加强管理,文明施工,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禁止在中午和夜间施工,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合理安排生产、运输时间,夜间不开采、不运输,尽量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5)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回收,可外卖处置;建筑垃圾应集中覆盖堆放,定期清运,外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运营期生产垃圾通过分类袋装收集后,由企业环卫人员统一清运到当地垃圾中转站;废机油、废胶桶、擦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并妥善处置。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制度以及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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