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朝天区城市建设与产业发展需要,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有力支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产业项目建设,依据节约集约用地和合理规划布局的原则,按照国家、四川省及广元市相关政策要求,以《广元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广元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版)、《朝天核桃农文旅融合发展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曾家山农旅文康融合发展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基础,针对建设规模及控制标准已不符合现行相关规定要求的宗地进行规划控制指标调整论证,针对无法定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的宗地进行规划控制指标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七条相关要求,现将《广元市朝天区2025年局部地块调规及指标论证报告》(第一批)的论证报告内容予以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一、规划指标调整论证
规划控制指标调整论证涉及《朝天区曾家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D、E两个片区地块调整,其中:D片区位于曾家镇荣乐村,E片区位于曾家镇滑雪场。
二、规划控制指标论证
指标论证地块共计4宗。其中: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共计3宗(大滩镇2宗、麻柳乡1宗);其他小宗地1宗,位于荣乐村。
三、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10月22日,共30日。
意见反馈: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元市朝天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反映。
意见受理:广元市朝天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规划用地股。
电话:0839-8680980
附件:《广元市朝天区2025年局部地块调规及指标论证报告》(第一批).pdf
广元市朝天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