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国庆、中秋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函
各市场经营主体:
国庆假期、中秋佳节临近,为维护节日价格秩序,优化营商消费环境,进一步规范景区门票、餐饮住宿、商超百货、停车收费等行业市场价格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守法经营,维护市场秩序。严格遵守《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加强价格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合理制定价格标准,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二、公开透明,做到明码标价。各类经营者应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按规定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旅游景区、停车场要在入口处张贴收费公示牌,并严格执行特殊群体的价格优惠政策。宾馆酒店、餐饮饭店不得以“时价”等模糊标价。商超百货明码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诚实守信,禁止价格欺诈。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严禁低标高结、虚假折扣、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的,应当显著标明条件;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
四、履行约定,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宾馆酒店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客房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和赔偿要求,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市场价格检查巡查,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相关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广元市朝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