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道108线二专路道路交通管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在国道108线二专路(朝天段)设置固定交通技术监控区间测速设备,双向限速,小型车限定为70km/h,大型车限定为60km/h(设置的固定测速区间时速限定按该道路设计等级建设设置的安全限速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设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车辆行驶速度等交通行为进行监控。具体点位如下:
点位1:1817KM+800M(老七盘关)
点位2:1830KM+650M(庙梁)
点位3:1852KM(新店子)
点位4:1859KM+400M(飞仙关)
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9月18日。
二、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信件、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广元市朝天区公安分局联系。
联系电话:0839-5205559,通讯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潜溪路二段6号(区公安分局办公室),邮编:628000,邮箱:107440736@qq.com 。
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