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征集“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
违法线索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禁捕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根据《长江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征集“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违法线索,现通告如下。
若发现有以下违法行为的,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提供线索:
一、出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二、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的;
三、店招、菜单、水产制品标识等出现“野生鱼”“野生江鲜”等字样(包括且不限于“野生”“江鲜”“河鲜”“嘉陵江野生鱼”“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渔港”“捕捞”“长江刀鱼”“长江水产”“野生水产”“长江鱼”“长江鱼鲜”“长江鲥鱼”等江河鱼鲜字样);
四、以“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作为营销噱头,对商品的来源、质量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
五、发布有关捕捞、出售、购买、运输、转让、加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广告的;
六、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电商平台等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提供交易服务的;
七、采购、销售和加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的。
举报电话:0839-8623572、12315
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军师街237号广元市朝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
邮编:628012
市场监管部门对举报人的信息依法予以保密,并依法对反映的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广元市朝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