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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分类补助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2-02      来源: 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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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描述

广大人民群众: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区拟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具体调整标准如下:

农村低保补助标准A类由5040元/年/人调整为5640元/年/人;B类由2880元/年/人调整为3240元/年/人;C类由2220元/年/人调整为2460元/年/人;D类由1800元/年/人调整为1980元/年/人;城市低保补助标准由740元/月/人调整为788元/月/人(实行补差发放);城市特困人员补助标准由962元/月/人调整为1025元/月/人;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分散供养)补助标准由693元/月/人调整为754元/月/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救助保障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现就调整事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4年12月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朝天区民政局。

电子邮箱:291822713@qq.com

联系电话:0839-8622276

邮寄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康福路5号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2日

结果反馈

(一)征求意见概况:根据省民政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布2024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的通知》(川民发〔2024〕125号)文件,我区需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更好促进救助保障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征求意见结果: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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