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广元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管理出新规啦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方便重特大疾病、慢性疾病患者门诊治疗,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管理增添便民新举措:
优化认定和备案流程
门诊特殊疾病的认定和备案,由现行的医保经办机构调整为市内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及精神病专科医院。参保人填写《广元市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提供近期(不超过1年)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认定资料,到具有认定资质的医疗机构申请认定。医疗机构按《广元市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准入标准及待遇期》的认定标准进行认定。符合认定标准的,由医疗机构在医保信息系统备案。
延长门诊待遇享受期限
根据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特点,待遇享受期调整为三年和长期,从备案之日起享受待遇。属长期享受待遇的病种,不再重复认定,终身享受待遇;待遇享受期为三年的病种,从备案之日起三年后须重新认定方能继续享受待遇。
增加门诊特殊疾病病种
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由原有的45种疾病增加至48种疾病类别,将重症肌无力、肝豆状核变性、特发性肺纤维化等罕见病纳入二类门诊特殊疾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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