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3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广元市国有林场龙神岩管理站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25日-2022年3月31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97027
地址: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1、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广元市国有林场龙神岩管理站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朝天区李家镇
4、建设单位:广元市国有林场
5、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洋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项目概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朝天区李家镇。项目建成后主要功能为森林公园植物病虫害防治检疫、森林防火管护等。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栋标准化森林管护站,总征地面积为0.057公顷,总建筑面积为823.58平方米。建筑高度9.85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项目总投资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万元。
7、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保护工作。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废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施工废水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降尘;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对施工场地、堆场和道路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密闭运输等方式减小施工扬尘;营运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柴油发电机利用自带消烟除尘装置除尘。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和运营期设备噪声采取选用底噪设备、合理布局、加强维护等措施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施工期和营运期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防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