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朝委办〔2023〕18号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办公室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朝天区突破性发展肉牛羊产业九条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朝天区突破性发展肉牛羊产业九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办公室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
朝天区突破性发展肉牛羊产业九条措施
为加快推进全区肉牛羊产业突破性发展,实施“企带户养、母畜增量、以草换肉、延链补链、能力提升”五大工程,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第一条 圈舍补助。新(改)建标准化圈舍200平方米以上(含200平方米),且存栏牛10头以上(含10头)或存栏羊30只以上(含30只)的养殖场(户)纳入补助。新(改)建牛舍按1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新(改)建羊舍按15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纳入规划现代农业园区和养殖小区新(改)建圈舍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存栏牛5头以上(含5头)或存栏羊15只以上(含15只),按照以上政策执行。全区脱贫户、监测户发展肉牛羊产业,按实际建圈面积和引种数量给予补助。
第二条 引进种牛羊补助。鼓励养殖场(户)自繁自养,在种畜场引进种用畜,按照种牛3000元/头、种羊500元/只的标准给予补助。
第三条 引进肉牛羊补助。按牛500元/头、羊100元/只的标准给予补助。
第四条 肉牛羊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补助。新建验收合格的牛冷配改良站,一次性补助10万元。新建验收合格的牛冷配改良点,一次性补助3万元。对建成国家级、省级肉牛肉羊核心育种场的,分别给予50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建成种牛一、二级扩繁场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建成种羊一、二级扩繁场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 农业机械设备补助。养殖场(户)购置粉碎机、草料揉丝机、青贮打包机、投料机、除粪机等机械设备,按照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执行。
第六条 秸秆饲料化利用补助。按照“乡镇管、业主收、农户卖、政府补”的模式,对肉牛羊养殖场(户)自用收购秸秆进行饲料化利用,按200元/吨的标准给予补助,备案收储企业在区内回收饲料化利用的按100元/吨给予补助。养殖场(户)种植优质牧草用于养殖牛羊的按照5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禁止种植牧草。
第七条 政策性农业保险补助。鼓励肉牛羊养殖场(户)参加肉牛羊死亡等政策保险,按每头(只)财政补贴80%,养殖户自缴20%的比例承担保费。
第八条 贷款贴息补助。实施肉牛羊养殖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区财政按2%利率进行贴息,其中脱贫户贷款5万元以内的,按基准利率贴息,贴息不超过2年。
第九条 支持产业协会、联盟、新型经营主体。鼓励有实力、有社会担当的肉牛羊养殖企业牵头成立肉牛羊产业协会或发展联盟,抱团发展。加强农业科技培训,支持肉牛羊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且有效运行的,适当给予资金补助。
本措施由区委办、区政府办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局承担。本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