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行政审批局“四明确”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评审工作
明确操作规程。完善《朝天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评审操作规程》,全面梳理交易事项、流程和材料,精简交易流程。推行靠前服务,与项目实施单位提前进行工作沟通,制作好招标文件,并指导项目单位具体落实好开标前期相关工作细节。
明确人员分工。坚持“科学、合理、规范”的原则,严格厘清评审范围,对评审环节各类人员按股室分工,明确评审工作职责,做到各环节人员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明确过程监督。严格遵循交易评审现场工作人员守则,成立现场监督股,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交易评审进行现场监督。同时,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对专家抽取、专家签到、评标环节进行无缝隙、全时段视音频监控。
明确档案存放。项目开标结束后,在场监督人员、经办人员和操作人员现场签字确认后挂网,纸质档案由专人负责分类归档封存。目前,所开标项目档案均完整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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