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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6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发布时间: 2024-06-04       来源: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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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朝天区X049/X037沙溪子至原马家坝场镇段美丽乡村路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4-2024年6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97031

地址: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1、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朝天区X049/X037沙溪子至原马家坝场镇段美丽乡村路项目

3、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

4、建设单位:广元市朝天区康道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

5、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洋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元市朝天区境内,路线起于大滩镇沙溪子,与S410相接,途经文安村,终点止于蒿坝村原文清路相接。项目全线均属于改扩建路段,改扩建道路共约20.552公里,其中:沙溪子-原文乡政府段长4.38公里,路基宽7.5米,采用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30km/h;原文安乡政府-马家坝村段长16.172公里,路基宽度6.5米,采用四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20km/h。项目分期实施,本次仅为一期工程,起止段为沙溪子-蒿坝村段,线路全长7.505km,旧桥利用53.50m/1座,原有涵洞共计34道,拆除12道,拆除重建21道,新建7道,利用1道,本段共设涵洞29道。项目总投资1532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1万元。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保护工作。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回用,生活污水收集后运至周边耕地施肥。加强施工机械管理,防止施工机械漏油进入基坑,做好旱厕和沉淀池进行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控制施工运输车辆车速,文明卸载施工材料,加强施工汽车维护及现场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减小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沥青采用成品沥青混凝土,铺浇应避免风向针对环境敏感目标的时段。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加强管理,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措施,禁止夜间施工,减小噪声对环境影响。营运期采取限鸣、限行、限速,合理控制道路参数加强道路维护,设置绿化带等措施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弃方及时外运弃土场处置;废弃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袋装收集后送往城市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优化施工方案,减少施工对植被破坏,采取符合要求的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前收集表土妥善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优先选用本地物种。禁止向河流直接排放施工废水,防止扰动水体。

(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制度以及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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