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林业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5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林业局职能简介
(1)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全区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全区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全区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5)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
(7)负责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相关工作。
(8)拟订全区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9)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
(10)指导区森林公安工作,负责林业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1)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森林火灾防控规划,组织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和统计评估相关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
(12)监督管理全区林业区级及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区级及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核报、监督管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区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
(14)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围绕高质量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大规模绿化全川广元行动朝天实践、低产低效林改造和花卉产业发展,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建设,加快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区湿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归并整合及监督管理。
(17)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区应急管理局与广元市朝天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
(二)区林业局单位2025年重点工作:一是林业生态资源保护再加强。开展古树名木及后续资源普查,加强濒危衰弱古树抢救复壮。加强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做好林草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强化检疫监管。扎实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确保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46‰以内,力争退出疫区。
二是林业产业再推进。全力推进国家储备林、“天府森林粮库”、退耕还林提质增效等项目建设。力争完成营造林2万亩,林地保有量保持在156万亩以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9.44万亩,新增森林蓄积1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增长0.01个百分点。
新栽油茶0.5万亩,建成核桃丰产示范基地22万亩,巩固提升油茶基地0.7万亩、笋用竹基地2万亩,抚育华山松0.2万亩。推进林业碳汇开发,力争实现碳汇收益。推进农业产业强镇(二期)建设,推行集约经营,提升林粮产品精深加工能力。
三是森林防灭火再压实。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防火知识宣传,增强群众防火意识,从源头上杜绝火情。要进一步压实责任,提升协同作战能力,明确县(区)、乡(镇)、村三级防火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精确到山头地块和具体人员,完善应急预案,细化流程,保障人员队伍与物资,确保火情发生时快速响应、高效处置,全年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
加强森林火灾防控,织密“林长+防火”网格体系,加强护林员履职监管,统筹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等工作。建强区、乡、村三级火情处理队伍,全力做到“两个确保”。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林业局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区林业局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802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53.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收支预算上年项目结转802.88万元,本年项目结转49.2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林业局2025年收入预算80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9.22万元,占6.1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2.78万元,占93.8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林业局2025年支出预算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8.77万元,占70.92%;项目支出233.23万元,占29.0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林业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802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53.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2万元、农林水支出796.0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林业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2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753.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年初预算结转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2万元,占0.74%;农林水支出796.08万元,占99.2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2025年预算数为5.92万元,主要用于引进人才的安家补助及生活补助。
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33.4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3.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支出(款)机关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327.9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干部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4.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支出(款)动植物保护(项)2025年预算数为40.28万元,主要用于古树名木保护项目。
5.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支出(款)退耕还林还草(项)2025年预算数为73.19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补助支出。
6.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支出(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0.54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森林防灭火专项、林长制工作专项、林业执法专项工作经费, 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支出。
7.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2025年预算数为49.22万元,主要用于木本油料产业、笋用竹产业发展。
8.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工作经费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林业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8.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5.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63.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林业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1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07万元,下降4.4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22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8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突发事件及应急救援用车等。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都未安排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林业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林业局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区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3.1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6.06万元,增长10.61%。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和新增工会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区林业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区林业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区林业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0个,涉及预算80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6个,涉及预算 505.62万元;运转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86.1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210.23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指用于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支出(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的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支出(款)动植物保护(项):指用于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支出(款)退耕还林还草(项):指专项用于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各项补助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支出(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指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区林业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