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8年决算汇总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经朝天区财政局汇总,2018年朝天区本级部门,包括区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1171.81万元(因公出国经费9.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26.30万元,公务接待费394.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0.6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属2018年新增支出。剔除因公出国(境)费9.99万元和公务用车购置费126.30万元两项特殊因素外,较2017年决算数的995.63万元增加39.89万元,增长4.01%,其中:公务接待费394.83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的353.27万元增加41.56万元,增长11.7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0.69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的642.36万元减少1.67万元,下降0.26%。
广元市朝天区部门(单位)“三公”经费2018年决算情况由各部门(单位)自行公开。如需了解具体情况,可与部门(单位)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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