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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2018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0-04-13       来源:区商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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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转发<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开展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8〕102号)》、《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印发<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商市建〔2018〕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朝天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朝天区2018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二)建设地点:广元市朝天区。

  (三)项目实施期限: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

  (四)项目建设内容:农村产品上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五)项目投资:计划总投资395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金额2000万元,企业自筹1770万元,区级财政资金184万。

  二、总体思路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打好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部署新要求,按照七届区委提出的“123456”执政兴区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际,聚焦农村产品上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等三个重点领域,着力抓体系、强企业、带产业、促融合,达到通过建立完善的农村电子商务产业链条,带动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的目的。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推、企业主力原则。区人民政府为本项目实施责任主体,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发展方向引导和业务指导。在项目实施中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力作用,实施企业采用公开方式进行选择,择优选择愿意在我区长期从事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有志于脱贫攻坚事业、有自身投入实力和实际投入的企业作为实施主体,坚决杜绝只为做项目、自身不投入、没有专业能力的企业参与项目实施。

  (二)因地制宜、突出扶贫原则。项目实施要准确把握当前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趋势和我区农村电子商务的短板,实施内容和效果务必围绕有利于促进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三)市场运作、合作共赢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尽量让企业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实施项目,减少政府公共服务部分建设,注重培植企业自身造血功能,实现政企合作共赢局面。

  (四)强化监管、确保廉政原则。区纪委监委、财政等相关监督部门对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确保项目实施主体、程序、内容合法。

  四、建设目标

  项目建成后,实现全区农村商品物流配送功能、农产品商品化率及网销率、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大幅提升,电子商务在促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群众增收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奠定基础。全区实现农产品销售体系初步健全,农产品电子商务主体发展壮大,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实现所有乡镇、有条件的行政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服务站全覆盖。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全面建立,实现各类电子商务人才培训3000人次以上,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不断增加。

  五、建设内容

  (一)农村产品上行。

  1.质量保证体系建设

  (1)农产品网销标准化建设。重点针对本地特色优质扶贫产品,建立适应网络销售的扶贫产品质量分级、采后处理、包装配送等标准5个,并在全区推广使用。

  计划投资:3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31万元、企业自筹9.69万元

  实施期限:2019年5月至2019年9月

  (2)电子商务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含网销监管体系功能)。以建档立卡贫困村和优势扶贫农产品为重点,建设1套电子商务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购置相关设施设备,健全“三品一标”、“一村一品”等基础数据库,记录农产品种植、加工、包装、检测、运输、销售等关键环节的信息,设置系统预警,并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电视等途径发布信息,完成10个以上品种的质量追溯建设,在其中优选5个以上产业建设“物联网+质量追溯”示范基地,实现重点农特产品网销来源可追溯。建立网销监管平台1个,对网销市场实时监管。

  计划投资:184.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5万元、企业自筹89.4万元

  实施期限:2019年5月至2020年3月

  (3)农村产品电商统计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围绕促进全区主要农产品尤其是扶贫产品生产销售,支持企业建设连接市场、生产销售企业、农户(专合社)、农产品的信息中心,开发配置信息中心相关设备设施,共对全区6个以上主要农产品的产量、销量、价格等开展实时监测、统计和分析,指导生产和销售。

  计划投资:17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0万元、企业自筹81万元

  实施期限:2019年5月至2019年12月

  2.农村产品营销服务体系建设

  (1)电商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打造1个朝天农村电子商务区域特色公共品牌,支持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协会开展公共品牌设计注册、品牌包装和宣传,提升区域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建设1个面积约380平方米具备网超条件的线下扶贫产品O2O展销馆,推动全区“名优特新”、“三品一标”、“一村一品”扶贫产品线上线下销售。

  计划投资:368.8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95.82万元、企业自筹173万元

  实施期限:2019年5月至2020年3月

  (2)电商扶贫农商对接示范基地建设。围绕贫困村和核桃、小花生、香菇、木耳、藤椒、小水果、土蜂蜜、蔬菜等优势农业产业,建设10个左右有一定规模,扶贫带动能力强的农商对接示范基地,其中贫困村5个以上。对基地产出的农产品进行初加工和推广宣传,让农商对接扶贫示范基地产出的农产品实现在线化、互联网化、品牌化,鼓励电子商务企业直接到田间地头发货,建立农户(专合社)+产业基地+电子商务企业的农村电子商务扶贫模式。

  计划投资:147.9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0.94万元、企业自筹77万元

  实施期限:2019年5月至2019年12月

  (3)电商扶贫企业主体培育。培育、引进达到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标准的电商龙头企业4个以上,电商经营示范企业(专合社)10个以上,电商创业者50个以上。为激励电商经营主体创意创新、扩大扶贫产品上行,按照其网销扶贫产品业绩进行奖励。经企业和经营个体自愿申报,按其网销扶贫产品业绩进行奖励。对“四川扶贫”商标使用企业、农合组织等区内农产品经销单位拓展线上线下市场进行补贴。具体奖励补贴办法由区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发布。

  计划奖励金额:200万元,全额中央资金200万元

  实施期限: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

  (4)农产品、农资电商销售运营体验示范店建设。对区内产业集中地带的初级农产品和初加工农产品上行销售、以及农资线上线下销售进行集中运营管理,分别建设初级农产品、农资电子商务运营体验示范店和初加工电商服务基地各1个,供初级农产品销售、初加工农产品销售以及农资销售单位集中线上线下销售运营。其中初加工电商服务基地还具备分级、烘焙、包装、冷链仓储、运输等农产品物流配送功能,并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

  计划投资:749.5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23.1万元,企业自筹326.44万元

  实施期限:2019年5月到2020年5月

  (5)“互联网+旅游”试点示范。结合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工作,依托朝天丰富旅游资源,加快发展旅游电子商务。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促进旅游、餐饮企业全企触网;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开发旅游特色产品,创建旅游特色餐饮品牌,推动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消费全面提质升级。提升打造10个系列朝天特色旅游产品,完善商标注册、包装设计和开展营销推广;建农旅产品电子商务体验中心1个。建设以旅游、餐饮推广为核心的在线展销服务系统。

  计划投资:5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0万元,企业自筹360万元

  实施期限: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

  3.区、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

  (1)区级电商快递物流中心建设。在朝天城区建设1个不低于500平方米,集农产品集货、销售、冷链储存、分级、包装、初加工、物流配送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中心,配置分拣机、托盘、叉车、物流配送车等物流设施设备。建设500立方米的冷藏库1个,配置相应设施设备,为农特产品提供冷链仓储服务。

  计划投资:321.0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0.07万元、企业自筹147万元、政府财政资金24万元

  实施期限:2019年5月至2019年12月

  (2)乡(镇)、村电子商务物流站点建设。建设乡(镇)级物流站点18个、村级物流站点103个(其中贫困村47个),与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合并建设,不单列计算投资。

  (二)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区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建设1个2000平方米左右的区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提供电子商务创业孵化、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电子商务企业办公、网上运营推广、信息金融服务、电子商务技术指导、电子商务扶贫成果宣传等服务指导功能。主要建设内容为电子商务扶贫综合展示宣传区、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区、电子商务孵化创客区、党员电子商务创业区、青年团员电子商务创业区、电子商务企业集中办公区、电子商务创业设计创作区、电子商务创业交流洽谈区、电子商务企业会议区、科技扶贫在线平台等功能区,配置电脑、桌椅、音响,美工、照相、摄影等设施设备。

  计划投资:747.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0万元、企业自筹287.6万元、政府财政资金160万元

  实施期限:2019年5月至2019年12月

  2.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整合其他部门资源,重点围绕贫困村、围绕优势产业、围绕电子商务人才,基本实现所有乡(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物流配送)站和214个行政村中(其中贫困村64个)有条件的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物流配送)点建设全辐射。建设乡级电商服务站18个、村级电商服务点103个(其中贫困村47个),其中示范站点5个。对其进行站点简装,配置必要的电脑、电视、桌椅、货架等设施设备,添置物流收发货物需要的台秤等设备,每个站点配备1名以上经过相应培训、能够熟练操作农村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各项服务功能的专兼职人员,各服务站点具备入户宣传、代买代卖、便民服务、创业服务、生产服务、物流代办及其他增值服务等功能。

  计划投资:443.8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24.76万元、企业自筹219.05万元

  实施期限: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

  (三)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以精准扶贫为目标,重点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电子商务创业脱贫带头人、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等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到项目实施完毕,全区开展普及性电子商务基础知识培训3000人次以上,开展增值性创业培训500人次以上,其中贫困人口分别培训500人次、200人次以上。制定培训计划方案、印制培训教材等,分阶段对已就业和已创业的学员进行深化再教育,加强其技能,提升其竞争力。实现一半以上的贫困村至少有1名会实操的电子商务人才,在全区形成一支懂信息技术、会电子商务经营、能带动脱贫的本土电子商务扶贫队伍。

  计划投资:90万元,全额中央资金90万元

  实施期限: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8年8月—2019年5月)

  1.做好前期准备。做好外出考察学习培训,学习其他先行县区项目实施成功经验,进一步掌握国家关于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最新政策要求,确保按照政策规定实施项目。深入开展调研工作,确保项目实施内容既符合政策要求,又符合本地实际。

  2.制定实施方案。在充分学习培训和调研的基础上,高质量编制《朝天区2018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及《朝天区2018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成立朝天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领导小组并明确职能职责,通过区委常委会审定后,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

  3.选择项目承办单位。采用公开方式进行选择项目承办单位。

  (二)实施运营阶段(2019年5月—2020年5月)

  1.全面开展项目建设,具体实施:农产品网销标准化建设;电子商务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农村产品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信息系统建设;电子商务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电子商务扶贫农商对接示范基地建设;电子商务扶贫企业主体培育;农产品、农资电商线上销售运营体验示范店建设;“互联网+旅游”试点示范;区级电商快递物流中心建设;乡(镇)、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区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共13个子项目。

  2.迎接省级部门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6月—2020年9月)

  项目建设工作全部实施完成后,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扶贫开发局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报请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开发局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局备案。

  (四)提升阶段(2020年8月—2020年12月)

  全面总结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区创建经验,对重点建设内容优化提升,并向其他地方拓展,实现电子商务向全区各行各业有序推进,达到全企入网、全民触网的目标,形成电子商务进入千企万家的浓厚氛围。尤其是对于建成的各项内容,要加强后续运营和管理(验收合格后运维期限不少于5年),确保持续发挥绩效,对区级电商公共服务由国投公司负责资产管理,专门的运营公司负责运营。其他项目由中标企业负责运营或委托专业公司负责运营,坚决杜绝只建设不管理,只建设不运营,只运营无效果的现象。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朝天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区长任组长,分管商贸工作的副区长为领导小组副组长,具体指导项目实施,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发改、商务、财政、扶贫开发、经信、农业农村、林业、教科、审计、人社、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统计等部门和相关乡镇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商务局,由杨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区商务局落实2名工作人员具体抓项目建设。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对本单位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具体负责;各乡镇负责本区域内项目建设的具体推进工作,并落实1名电子商务信息人员,负责配合项目在当地实施,并收集生产、生活资料需求信息,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和扶贫产品产销对接服务。建立项目推进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项目协调会和推进会,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规划引领。高度重视全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整体规划,加强顶层设计,明确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方向与工作重点,切实推进电子商务与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围绕资源特色与实体产业基础,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个性化网络经济模式,推动电子商务产业资源共享,避免电子商务投资盲目跟风和产业园区大量同质化重复建设等问题。

  (三)加大政策支持。按照战略性新兴先导产业标准,围绕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中的土地、融资、税收等关键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政策调查研究,制定可行的扶持政策意见和具体的落实措施。尤其是针对本项目实施,各乡镇各部门都要结合实际落实支持政策和提供便利条件,最大限度的借助项目实施机会发展本地电子商务产业。

  (四)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区财政部门具体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监督管理和对项目绩效评价,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巡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的及时拨付和规范使用。对虚列、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责任。

  (五)加强项目监督检查。由区财政局、商务局专项督查项目进度,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定期巡查。对虚报进展、材料数据不实等行为给予通报,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责任。区扶贫开发局要对项目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作用情况进行跟踪和扶贫效果评估认定。

  (六)及时上报信息。由区商务局总结项目亮点,根据相关数据,对典型做法和重点企业进行跟踪,形成文字材料,定期上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开发局和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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