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检查验收朝天区省级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创建工作
7月2日,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陈久明一行4人到广元市朝天区检查验收省级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创建工作,广元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廖兴泉,朝天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李兆南及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冯万荣陪同。
检查验收组听取了中心创建工作的汇报,先后观摩了报到室、训诫室、监控指挥室、入矫(解矫)宣告室、教育培训室、图书阅览室、心理咨询室、档案室等23个功能室,查阅了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帮教活动档案以及心理矫正档案,详细了解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及帮扶情况,并与市、区等相关负责同志就《社区矫正法》如何贯彻落实进行了深入研讨。
检查验收组对朝天区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特别对矫正中心功能室的规范化、心理矫治精细化、矫正工作创新化提出表扬,希望朝天区能够总结经验,将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工作和智慧司法系统建设融合,积极打造“智慧社区矫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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