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0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朝天区晟睿石材加工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3日-2020年10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622927
地址: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朝天区晟睿石材加工项目
2、建设地点:广元市朝天区七盘关工业园区
3、建设单位:广元市晟睿石业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华评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广元市朝天区七盘关工业园区,租用广元市朝天区七盘关工业园已建标准生产厂房约3536m2及原料堆场约1920m2,购置安装大切机4台,其他机器若干,配套设置办公室、循环沉淀池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加工地板30000m2/年,方料5000m3/年以及雕塑品200件/年。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4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保护工作。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和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生产废水、保洁废水经三级沉淀池絮凝沉淀和压滤机压滤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及时清除建渣垃圾、限制车速、保持车辆清洁等措施控制扬尘;营运期装卸粉尘采用喷淋降尘,加工区粉尘采用喷淋系统湿法加工,手工打磨粉尘采用除尘器收集等措施减小粉尘对环境的影响。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严格空时施工时间,选择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降低机械噪声;营运期通过合理布局,合理俺怕生产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及保养,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金属下角料等可回收建筑垃圾交由废物收购站收购,对不可回收建筑垃圾定时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营运期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零部件交由废物收购站收购,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沉淀池污泥、除尘器收集灰等外售至建材公司。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防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