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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6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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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进行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在朝天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yct.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朝天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朝天区朝天镇潜溪路99号;电话:0839—862240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朝天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财政部公开工作需要与财政部门职能准则,我局深入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在区政府官方网站上顺利完成了“三公”经费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政府预决算的公开公示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公众对财政预决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快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增强预决算管理的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6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贯彻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把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环境、完善服务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狠抓落实。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该项工作,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二是严格信息公开。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在此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宣传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对信息报送公开的内容、范围、审核制度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要求,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上传下达、科学决策、凝聚力量、鼓舞士气上的重要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财政营造了良好舆论环境。三是狠抓工作落实。着力推进财政文化建设,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及全面推进依法理财、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进一步从实处着手,更加注重发挥宣传报道和财政信息在服务领导决策、宣传财政政策、推动工作开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完成较好的股室和个人予以表扬。

(四)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将区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切实加强依法行政、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重点领域公开,特别是高度重视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预决算公开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认真选优配强工作人员,定期对各股室(单位)公开情况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动态调整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同时,局内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学习,分解任务到股室(单位),确保信息公开质量,强化信息公开意识,自觉维护政府信息的制度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及业务人员的能力有待提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条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严格按照财政部、省、市关于财政信息公开要求,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为提高财政信息使用效率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提高服务水平。围绕中心工作,以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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