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30万平方米铝合金模板生产线技改扩能(二期)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29日-2021年4月2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622927
地址: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1、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0万平方米铝合金模板生产线技改扩能(二期)项目
3、建设地点:广元市朝天区七盘关工业园区
4、建设单位:广元亿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洋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七盘关工业园区,项目征地约16400.73平方米,改扩建工程将新增年产10万平方米配套金属构件生产线一条,建成后返厂维修产品预计将新增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化铝模板构件生产加工车间、成品仓储间、科研楼。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5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保护工作。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石材城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经15米高6#排气筒排放;喷塑区域全密封,喷塑粉尘经系统自带旋风+滤芯粉末回收净化系统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2#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间接冷却水降温后接入两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米高3#排气筒排放;喷漆室封闭,漆雾经喷淋+毛毡+过滤棉净化处理后和烘干有机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净化系统处理后由15米高4#排气筒排放。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设备噪声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隔声、减震、加强维护等措施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切割废料、冲孔废料、废焊丝、焊渣、滚丝金属屑由专门回收单位收购;生活垃圾、污泥、沉淀池沉渣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含油废棉纱、废手套、废机油、废机油原料桶、车间油水分离器油污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防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