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4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广元市曾家山鸳鸯池林场林下经济节点公路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8日-2021年5月7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622927
地址: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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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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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广元市曾家山鸳鸯池林场林下经济节点公路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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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朝天区李家乡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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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广元市曾家山鸳鸯池国有林保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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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洋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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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朝天区李家乡境内,总用地面积18.6705公顷,道路全场14.443公里,采用四级公路(Ⅱ类)技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卫15km/h,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及景观工程。项目总投资638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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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及运行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建设单位内部的环境管理机构、人员等工作。落实环保设计合同,同步开展招标设计和技术施工设计,将环保措施纳入招标、施工承包合同之中。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报告表有关要求,落实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恢复及补偿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对沿线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森林管护站已建成的旱厕进行收集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营地、料场、沥青拌和场位置,定期洒水降尘,对原辅材料、运输车辆采取密闭加篷布,沥青使用灌装沥青专用车辆装运等措施,减小扬尘和沥青烟气对环境的影响。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合理安排布局,制定施工计划,禁止夜间施工,加强施工管理,必要时采取临时降噪措施,减小施工过程中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经常维持路面的平整度,设置禁止鸣笛标志等措施,减小营运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规范施工,采取工程措施和生态防治措施,优化土石方平衡,加强弃渣土综合利用设计,尽量减少弃渣量,建筑垃圾和弃土弃渣优先回填,不能回用的运至指定的填埋场处理。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防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