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 川办函〔2021〕3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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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