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中小学幼儿园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试行)》解读
《广元市朝天区中小学幼儿园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试行)》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劳动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直接决定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劳动精神面貌、劳动价值取向和劳动技能水平。长期以来,各地区和学校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在实践育人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要看到,近年来一些青少年中出现了不珍惜劳动成果、不想劳动、不会劳动的现象,劳动的独特育人价值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劳动教育正被淡化、弱化。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强化学生劳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区教科局牵头起草了《广元市朝天区中小学幼儿园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过程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发〔2020〕7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教材〔2020〕
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教科局对我区学校劳动教育现状进行了充分调研,结合我区劳动教育实际,征求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意见,经反复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四部分。第一部分介绍指导思想。第二部分介绍工作目标。第三部分介绍工作措施。主要包括强化课程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实践活动、积极构建劳动教育联盟、健全劳动素养评价制度四方面的工作措施。第四部分介绍工作要求。强调一要注重统筹协调,二要推进师资建设,三要加强宣传教育,四要强化督导评价,五要确保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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