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我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位居全市第一
2021年上半年,我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6777元,较上年增加851元,同比增长14.4%,高出全国、全省、全市平均水平0.3、1.2、0.4个百分点,增幅位居全市第一。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206元,同比增长13.4%;人均经营净收入1743元,同比增长15.2%;人均财产净收入25元,同比增长27.6%;人均转移净收入804元,同比增长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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