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采购中心“最多跑一次”提升政府采购效能
今年以来,区政府采购中心以简单事项“不见面”、复杂事项“跑一次”为目标,不断优化服务方式,推出“一门通办”服务,收到了积极成效。其主要做法是:
一是减流程。简化政府采购流程,明确采购单位、代理机构、监管部门之间的权责,,依法赋予采购单位更大的自主权,将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项目技术参数、评审标准等交由采购单位确定,落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二是减时限。对咨询办理业务的采购单位提供电话咨询,QQ邮箱发送相关文档,“一次性告知”“延时”等服务,让采购人“少跑路”,不跑“冤枉路”,力争进场的所有项目能立即办,及时办。三是减无效监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政府采购涉法事项监管,依法处理政府采购举报投诉,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完善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机制,提升采购活动和备案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确保政府采购规范有序开展。
一是减流程。简化政府采购流程,明确采购单位、代理机构、监管部门之间的权责,,依法赋予采购单位更大的自主权,将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项目技术参数、评审标准等交由采购单位确定,落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二是减时限。对咨询办理业务的采购单位提供电话咨询,QQ邮箱发送相关文档,“一次性告知”“延时”等服务,让采购人“少跑路”,不跑“冤枉路”,力争进场的所有项目能立即办,及时办。三是减无效监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政府采购涉法事项监管,依法处理政府采购举报投诉,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完善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机制,提升采购活动和备案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确保政府采购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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