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疗保障局 中央转移支付区域(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中央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 2021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卫生健康委、医保局、中医药局 | ||||||
地方主管部门 | 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 | 10 | 10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10 | 10 | 100% | ||||
地方资金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做好区内参保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异地就医等医保待遇的审核、结算、相关政策宣传工作; 目标2:基层医保服务平台打造。窗口医保元素设计与制作。 目标3:开展对医保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 | 目标1:做好区内参保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异地就医等医保待遇的审核、结算、相关政策宣传工作; 目标2:基层医保服务平台打造。窗口医保元素设计与制作。 目标3:开展对医保经办人员业务培训。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印制宣传资料份数 | ≥1.5万份 | 1.5万份 | |||
基层医保服务窗口打造 | ≥12个 | 12个 | |||||
业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次数 | ≥2次 | 2次 | |||||
质蛍指标 | 政策内容宣传覆盖率 | ≥95% | 95% | ||||
基层医保服务高效便捷度 | ≥95% | 95% | |||||
医保业务人员知识掌握率 | ≥95% | 95% | |||||
时效指标 | 政策宣传时限 | 2022年1-12月 | 2022年1-12月 | ||||
基层医保服务窗口打造 | 10月底前 | 10月底前 | |||||
能力提升培训完成时间 | 12月底前 | 12月底前 | |||||
成本指标 | 宣传资料印制成本控制 | ≤2.7万元 | 2.8万元 | ||||
基层医保服务窗口打造控制 | ≤7万元 | 7.03万元 | |||||
培训差旅费用控制 | ≤0.3万元 | 0.21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群众医保政策知晓率 | ≥90% | 90% | |||
医保业务经办高效便捷 | 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 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 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 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 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 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80% (含)一100%、60% (含)一80%、0%—6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 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完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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