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 | ||||||
中央主管部门 | 退役军人事务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实施单位 | 广元市朝天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4.02 |
1004.02 1004.12 980.18 980.18 23.84 23.84 |
100% | ||||
其中:中央补助 | 980.18 | 980.18 | 100% | ||||
地方资金 | 23.84 | 23.84 | 100% | ||||
其他资金 | 0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发放各类优抚对象1900人共计1000余万元补助发放,让退役军人退伍不退色,生活得到了保障,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温暖,更好的服务地方经济建设。 | 已完成优抚对象1910人共计发放1004.02万元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人数 | 1910人 | 1910人 | |||
质量指标 | 发放率 | 100% | 100% | ||||
覆盖率 | 100% | 100% | |||||
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每月初发放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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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按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财政厅标准发放 | 年人均发放5260元 | 1004.02万元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无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体现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的关心 | 长期 | 长期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无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做好对退役军人的关心爱护 | 持续稳步推进 | 持续稳步推进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优抚对象满意率 | ≥98%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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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无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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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统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100%-80%(含)、80%-60%(含)、60%-0%填写实际完成情况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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