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朝天区司法局牢牢把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机遇,着力机构、人员、场所、设备、经费、制度、工作七个到位,深入推进司法所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机构设立到位。“两项改革”期间,区司法局多次向有关单位和领导汇报司法所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其建设要求,并得到高度重视和关心。2020年4月8日,区委编委发文同意按照“一乡镇一司法所”原则设置12个司法所,并明确司法所为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区司法局和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双重管理、以区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是人员配备到位。虽然全区司法所个数随乡镇撤并而减少,但是区委编委会按照不挤占、不挪用和专编专用、满编运行的原则,保留司法所政法专编23名,并先后为司法所补充财政定补人员编制12名。区司法局党组多次召开司法所人事专题会议,积极争取组织和人社部门的关心支持,采取“内提外选”的办法,从局机关提拔和从其他单位遴选年轻优秀干部下所任职,并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12名。截至目前,全区12个司法所共有工作人员3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23人、司法行政辅助人员12人、其他兼职人员4人,确保每所至少配备1名行编人员和1名司法行政辅助人员,中心集镇所2-3名行编人员、1名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目前12个司法所已配备所长(副科级)10名、另两个司法所长人选正在落实之中。
三是办公场所建设到位。乡镇撤并,人员合并,造成乡镇党委政府办公用房紧张。两项改革期间,朝天区司法局积极争取区、乡两级党委政府支持,为12个司法所落实独立办公用房总面积达1755平方米,确保所均办公用房面积达到120平方米以上,其中羊木司法所210平方米、曾家司法所270平方米。各所结合实际统筹设立了办公室、法律援助室、社区矫正室、人民调解室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等功能室,条件较好、工作人员较多的所还设立了所长办公室、档案室和远程探视室。各所按照部颁规范和省厅要求制作了门头、标牌、功能室背景墙、公示牌、座牌、工作挂牌、门牌等室内外标识标牌,个别司法所还设置了灯箱和指路牌。
四是设备装备到位。朝天区司法局大力加强司法所业务装备,各所除了开通“三网”(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视频会议专网),配备了电脑、办公桌椅、打(复)印机、档案柜、饮水机等基本办公设备外,还增配了多功能高拍仪(带手写板)、执法记录仪、电视机、视频会议终端、桌面式自助矫正终端、远程督察终端、触摸查询一体机等信息化设备。各所借力业务装备,既提高了工作质效,又方便了群众办事。
五是经费保障到位。司法所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按每年人均1万元预算公用经费,各所根据限额和实际支出情况实报实销;12名辅助人员的工资按3.5万元/年·人由区财政定额补贴,建立了逐年增长机制,并落实了社会保险制度。区司法局根据各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的数量和工作开展情况给予适当专项工作经费保障;辅助人员作为人员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还可享受50-1500元/件的案件补贴。
六是制度建设到位。为了加强司法所管理,朝天区司法局在建立17项机关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针对司法所专门制定了《司法所队伍建设及内务管理规范》《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在司法所推动用制度管人管事。
七是工作开展到位。在朝天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各司法所立足普法与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合法性审查等9大职能,建立了7本规范化的业务台账,做到了家底清、情况明;工作上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发挥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切实做到了为党委政府分忧、为辖区群众解难。
朝天区司法局锚定司法所建设目标,实干巧干,久久为功,目前已建成“枫桥式司法所”5个,其中朝天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省级“枫桥式司法所”,今年为了贯彻落实全省司法所工作会议精神,又相继完成羊木、曾家2个司法所的升级改造任务,推动全区司法所建设总体水平达到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