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2021年决算汇总情况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2021年决算汇总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经朝天区财政局汇总,2021年朝天区本级部门,包括区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1232.65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的1088.64万元,同比增加144.01万元,增长13.23%,同口径减少22.06万元,下降2.1%。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区法院等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新购置特种车辆1辆、执法车辆6辆、公务用车2辆,共计186.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42.86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的376.63万元减少33.77万元,下降8.97%,按照“过紧日子”要求以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部门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相关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89.79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的712.01万元,增加177.78万元,增长24.97%,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公务用车车辆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
广元市朝天区部门(单位)“三公”经费2021年决算情况由各部门(单位)自行公开。如需了解具体情况,可与部门(单位)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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