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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印发《惠企政策“一站式”兑现综合评审类事项办事指南(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04       来源:区行政审批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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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有关部门,大厅各入驻窗口:

现将《惠企政策“一站式”兑现综合评审类事项办事指南(第一批)》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区级有关部门要及时动态调整惠企政策事项清单和编制办事指南报区行政审批局惠企政策专窗,办事指南要线下线上一致,准确率100%。


广元市朝天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11月3日


“蜀道英才工程”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政策有效时间

2020年至2027年

申报时限

2年一周期

责任单位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责任科室

科技创新和成果股

申报对象

创新型企业法人或企业高管、创新型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政策内容

1.创新创业领军人才:2020年--2027年,区本级计划支持 24名,每两年评选命名一批,每批 6名左右。

2.创新型企业家:2020年--2027年,区本级计划支持12名,每两年评选命名一批,每批3名左右;带动培养后备创新型企业家累计120名。

申报条件

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4.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副总经理,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前瞻性发展战略眼光、创新意识强、管理能力强,能组织领导企业运用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开展创新创业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优秀企业家,或具有卓越经营管理才能的高级管理人才;

5.其主营业务符合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或属于国家、省、市或区域重点支持产业领域,具有高成长性和产业化前景;

6.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专利技术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或者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科技成果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具有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

7.企业在朝天区内注册,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创办时间在5年以内(含5年)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200万元。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400万元。

8.符合条件的国家“万人计划”或省“天府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可申报纳入朝天创新型企业家项目,不占遴选名额,可享受除资金资助外的其他支持政策。科技部、省科技厅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离岗创办领办企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对区域产业科技创新急需的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给予倾斜支持。

二、创新型企业家申报条件:

朝天创新创业领军英才项目分为朝天创新领军英才项目和朝天创业领军英才项目两种, 符合其中之一者, 均可申报。

(一)朝天创新领军英才项目

1.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2)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4)全职在朝工作1年以上;

5)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省、市、区重点支持产业领域;

6)科学研究成果具有重大创新性或产业转化前景。

2.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 还应具备以下条件3项及以上:

1)作为负责人主持国家、 省部级、或市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2)是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技术创新联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 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中心等国家、省级或市级创新平台负责人或首席专家;

3)作为主研人员主持研发的技术成果在朝天落地转化,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4)获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或作为主要完成人(主研人员排名前5)获广元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或二等奖1项及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主研人员排名前3)获广元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1 项及以上;获得省级以上行业部门的科技成果奖项需经区级行业部门审核确认,方可比照上述同等条件认定;

5)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或国防专利授权 1 项,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专利授权2项及以上;

6)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或国内权威学术刊物、核心期刊(A类期刊)发表1篇及以上重要学术论文。

3.符合条件的国家“万人计划”或省“天府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入选者,可申报纳入朝天创新领军英才项目,不占遴选名额,可享受除资金资助外的其他支持政策。科技部、省科技厅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对区域产业科技创新急需的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给予倾斜支持。

(二)朝天创业领军英才项目

1.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工作满两年以上;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4)为企业的技术入股人、主要合伙人或创办者、主要经营管理者,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5)创业项目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 或属于国家、 省、市或区域重点支持产业领域;

6 )入股或合伙创办的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专利技术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或者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科技成果获得区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具有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

7)企业在朝天区内注册,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创办时间在5年以内(含5年)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100万元。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200万元。 以近5年内企业的技术入股人、主要合伙人或创办者、主要经营管理者为主。

2.符合条件的国家“万人计划”或省“天府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可申报纳入朝天创业领军人才项目,不占遴选名额,可享受除资金资助外的其他支持政策。科技部、省科技厅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离岗创办领办企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对区域产业科技创新急需的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给予倾斜支持。

联系方式

赵太蓉 17369096157

二、政策依据

1.《广元市“蜀道英才工程”实施办法》

2.《朝天区“千名英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广朝教科发﹝2021﹞3号)

3.《“蜀道英才工程”广元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实施方案》(广朝教科发﹝2021﹞4号)

三、申报流程

1.“朝天创新创业领军英才”评选程序:推荐申报——初评——终评——审批命名

2.“朝天创新型企业家”评选程序:推荐申报——初评——终评——审批命名

四、材料列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途径

材料必要性

材料说明

材料样本

1

资质证书或职称证书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原件加盖公章

2

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必要

申报本人填写

3

推荐表

申请人自备

必要

主管单位签字盖章

五、办理时限

根据流程,立即办理

六、理地址

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 鑫地源首府二楼 政务大厅惠企政策兑现专窗。

七、工作时间

工作日 9:00—12:00,14:00-17:00,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兑现政府对企业的协议承诺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政策有效时间

招商引资协议有效期内

申报时限

区外投资企业或投资商按照与区政府及乡镇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履约后次年第一季度。

责任单位

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合作事务中心

责任科室

投资股

申报对象

与区政府及乡镇签订招商引资协议的区外投资企业或投资商。

政策内容

按区外投资企业或投资商与区政府及乡镇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中约定的区政府及乡镇承诺标准。

申报条件

区外投资企业或投资商已履行与区政府及乡镇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约定内容。

联系方式

许登琼 0839-8625887   18089568100

四、政策依据

区外投资企业或投资商与区政府及乡镇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

五、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区外投资企业或投资商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用户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初核——区投促委组织评审——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审定——区委常委会审批——区财政兑现协议承诺

六、材料列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途径

材料必要性

材料说明

材料样本

1

兑现招商引资协议承诺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原件加盖公章

下载

2

区外投资企业或投资商与区政府及乡镇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

区外投资企业或投资商在广元朝天注册公司的营业执照

调取电子证照库/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

区外投资企业或投资商在广元朝天注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

区外投资企业或投资商已履行招商引资协议证明材料

申请人自备

必要

招商引资协约定的项目投资额、产能、社会效益等已履行到位的证明材料。

6

区外投资企业或投资商纳税证明、员工社保缴纳证明或者相关情况说明材料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

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自备

必要

五、办理时限

惠企政策兑现专窗在受理惠企政策申请资料后1个小时内向行业主管部门交办。行业主管部门在收到《交办通知书》后1个小时内响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区内政策兑现申请审核报批工作。在审批完结后年内足额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兑现惠企政策

六、受理地址

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 鑫地源首府二楼 政务大厅惠企政策兑现专窗。

七、工作时间

工作日 9:00—12:00,14:00-17:00,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规上工业企业规范化建设奖励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政策有效时间

2022年1月起到文件失效

申报时限

5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

经济运行股

申报对象

规上工业企业

政策内容

降低企业规范化建设成本,规上工业企业,按要求实施现代企业制度、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等规范化建设项目并正常运行的,每个项目按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经行业主管部门核查,统计基础资料规范、台账健全的,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统计资料的,每户每年给予1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

1.按要求实施现代企业制度、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等规范化建设项目并正常运行.

2、统计基础资料规范

3.台账健全

4.按要求及时上报统计资料

以上4项经行业主管部门核查通过,方可申报。

联系方式

张瀚月 13980168361

七、政策依据

广元市朝天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十五条措施

八、申报流程

企业提出申请→主管部门核查→批复

九、材料列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途径

材料必要性

材料说明

材料样本

1

经行业主管部门核查为准

五、办理时限

惠企政策兑现专窗在受理惠企政策申请资料后1个小时内向行业主管部门交办。行业主管部门在收到《交办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响应。在审批完结后根据财政安排给与符合条件的企业兑现惠企政策。

六、受理地址

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 鑫地源首府二楼 政务大厅惠企政策兑现专窗。

七、工作时间

工作日 9:00—12:00,14:00-17:00,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农机购机补贴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政策有效时间

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申报时限

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科室

农机管理股

申报对象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政策内容

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四川省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实行定额补贴。补贴标准:同一类型大中型农业机械(小型农机除外),年度内单个购机者原则上享受补贴不得超过3台(8万元),单个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主原则上享受补贴不得超过5台(15万元),单个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原则上享受补贴不得超过10台(30万元)。

申报条件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四川省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

联系方式

罗俊堂 18080739393

十、政策依据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天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朝府办发〔2021〕29号

十一、申报流程

购机者向惠企政策兑现专窗提出申请,惠企政策兑现专窗受理并向区农业农村局交办,区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股核实补贴资料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通过“一卡通”平台直接兑付到账。

十二、材料列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途径

材料必要性

材料说明

材料样本

1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登记核查表。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原件

2

购机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复印件

3

购机发票原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原件

4

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或开户行名称及账号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复印件

5

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还应提交区农机监理站开具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入户证明》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原件

五、办理时限

惠企政策兑现专窗在受理惠企政策申请资料后1个小时内向区农业农村局交办。区农业农村局在收到《交办通知书》后1个小时内响应,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核验,审核无误后,公示补贴信息5天,公示期满在1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兑现惠企政策。

六、理地址

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 鑫地源首府二楼 政务大厅惠企政策兑现专窗。

七、工作时间

工作日 9:00—12:00,14:00-17:00,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政策有效时间

2015年12月11日—长期

申报时限

2015年12月11日-长期

责任单位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科室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申报对象

生猪养殖场(户)和具备条件的集中无害化处理运营单位

政策内容

以无害化处理病死猪头数计算,按80元/头的标准对无害化处理费用给予补助。

申报条件

生猪养殖场(户)和具备条件的集中无害化处理运营单位以无害化处理病死猪。

联系方式

熊彬 13541968898

二、政策依据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广朝府办函〔2015〕84号

三、申报流程

申请人发生生猪病死时,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乡镇指派人员现场监督指导养殖者按照有关技术规程现场无害化处理或无害化处理运营单位接收病死猪,填写《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并签字确认。申请人向惠企政策兑现专窗提出申请,惠企政策兑现专窗受理并向区农业农村局交办,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审核无害化处理资料,对资料完整合格的,通过“一卡通”平台直接兑付到账。

四、材料列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途径

材料必要性

材料说明

材料样本

1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原件

2

养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复印件

3

病死猪分尸照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原件

4

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或开户行名称及账号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复印件

五、办理时限

惠企政策兑现专窗在受理惠企政策申请资料后1个小时内向区农业农村局交办。区农业农村局在收到《交办通知书》后1个小时内响应,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无害化处理资料,对资料完整合格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兑现惠企政策。

六、理地址

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 鑫地源首府二楼 政务大厅惠企政策兑现专窗。

七、工作时间

工作日 9:00—12:00,14:00-17:00,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创业担保贷款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政策有效时间

申报时限

及时办理

责任单位

广元市朝天区就业服务中心

责任科室

广元市朝天区就业服务中心

申报对象

企业

政策内容

小微企业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申报条件

1.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 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小微企业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联系方式

乔婷 18583435675

十三、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川财金〔2020〕30号)

十四、申报流程

企业申请→区就业服务中心受理、审核→担保机构担保→经办银行放款。

十五、材料列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途径

材料必要性

材料说明

材料样本

1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审批表

审批机构提供

必要

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2

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

申请人提供

必要

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五、办理时限

惠企政策兑现专窗在受理惠企政策申请资料后1个小时内向行业主管部门交办。行业主管部门在收到《交办通知书》后1个小时内响应,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市内政策兑现申请审核报批工作。在审批完结后1个工作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兑现惠企政策

六、理地址

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 鑫地源首府二楼 政务大厅惠企政策兑现专窗。

七、工作时间

工作日 9:00—12:00,14:00-17:00,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就业见习补贴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政策有效时间

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申报时限

根据审核和资金情况办结

责任单位

广元市朝天区就业服务中心

责任科室

广元市朝天区就业服务中心

申报对象

企业

政策内容

经区及以上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组织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就业见习补贴。

申报条件

经区及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

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联系方式

李明海 15183923370

十六、政策依据

《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十五条政策措施》(川府发〔2022〕12号

十七、申报流程

就业见习基地申请→区就业服务中心受理、审核→区人社局审批→公示→资金拨付。

十八、材料列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途径

材料必要性

材料说明

材料样本

1

就业见习补贴审批表。

审批机构提供

必要

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2

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名单

申请人提供

必要

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3

就业见习协议书。

申请人提供

必要

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4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提供

必要

5

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费明细账(单)

申请人提供

必要

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6

就业创业证

非必要

7

毕业证

非必要

五、办理时限

例:惠企政策兑现专窗在受理惠企政策申请资料后1个小时内向行业主管部门交办。行业主管部门在收到《交办通知书》后1个小时内响应,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市内政策兑现申请审核报批工作。在审批完结后1个工作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兑现惠企政策

六、理地址

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 鑫地源首府二楼 政务大厅惠企政策兑现专窗。

七、工作时间

工作日 9:00—12:00,14:00-17:00,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政策有效时间

有效期至 2025 年12月31日

申报时限

根据审核和资金情况办结

责任单位

广元市朝天区就业服务中心

责任科室

广元市朝天区就业服务中心

申报对象

企业

政策内容

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10人以上的,再按每10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条件

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

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

联系方式

马秀琼 13568360707

十九、政策依据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21〕26 号)

二十、申报流程

企业申请→区就业服务中心受理、审核→区人社局审批→公示→资金拨付。

二十一、材料列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途径

材料必要性

材料说明

材料样本

1

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审批表。

审批机构提供

必要

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2

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花名册。

申请人提供

必要

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3

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申请人提供

必要

4

企业开户银行账号复印件。

非必要

5

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非必要

6

工商注册登记证书

非必要

五、办理时限

例:惠企政策兑现专窗在受理惠企政策申请资料后1个小时内向行业主管部门交办。行业主管部门在收到《交办通知书》后1个小时内响应,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市内政策兑现申请审核报批工作。在审批完结后1个工作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兑现惠企政策

六、理地址

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 鑫地源首府二楼 政务大厅惠企政策兑现专窗。

七、工作时间

工作日 9:00—12:00,14:00-17:00,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企业吸纳脱贫人口一次性就业奖补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政策有效时间

有效期至 2025 年12月31日

申报时限

根据审核和资金情况办结

责任单位

广元市朝天区就业服务中心

责任科室

广元市朝天区就业服务中心

申报对象

企业

政策内容

对吸纳脱贫人口10人及以上就业的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可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就业奖补。

申报条件

1、企业吸纳脱贫人口10人及以上就业。2、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

3、被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

联系方式

马秀琼 13568360707

二、政策依据

《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5 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人社发〔2022〕2号)

三、申报流程

企业申请→区就业服务中心受理、审核→区人社局审批→公示→资金拨付。

四、材料列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途径

材料必要性

材料说明

材料样本

1

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审批表。

审批机构提供

必要

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2

就业帮扶基地认定文件复印件。

审批机构提供

必要

3

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花名册。

申请人提供

必要

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4

企业开户银行账号复印件。

申请人提供

必要

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

劳动合同

非必要

6

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非必要

7

工商注册登记证书

非必要

五、办理时限

例:惠企政策兑现专窗在受理惠企政策申请资料后1个小时内向行业主管部门交办。行业主管部门在收到《交办通知书》后1个小时内响应,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市内政策兑现申请审核报批工作。在审批完结后1个工作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兑现惠企政策

六、理地址

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 鑫地源首府二楼 政务大厅惠企政策兑现专窗。

七、工作时间

工作日 9:00—12:00,14:00-17:00,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实施旅行社带团奖励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政策有效时间

2022.7.1-2022.12.31

申报时限

2022年12月31日止

责任单位

朝天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责任科室

宣传推广股

申报对象

旅行社

政策内容

实施旅行社带团奖励(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组织游客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上来朝天旅游,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8万元的奖励。超过10000人的,每增加1000人,奖励5000元。)

申报条件

累计组织游客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上来朝天旅游的旅行社

联系方式

吴莎 13547178177

二、政策依据

1.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2022〕8号文件关于印发《朝天区稳经济促发展三十条措施》《朝天区稳定就业二十条措施》的通知。2.广朝委办函〔2022〕8号文件关于印发《朝天区优化营商环境“五个一”惠商服务措施》的通知。

三、申报流程

1.申请:旅行社企业向朝天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申请。

2.审核:各企业报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审批。

3.拨付: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报区人民政府,由财政局划拨补助资金,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四、材料列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途径

材料必要性

材料说明

材料样本

1

旅行社带团奖励审批表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原件加盖公章

2

旅行社营业执照、景区团队登记表和开户银行账号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五、办理时限

惠企政策兑现专窗在受理惠企政策申请资料后1小时内向行业主管部门交办。行业主管部门在收到《交办通知书》后1个工作日内响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市内政策兑现申请审核报批工作。在审批完结后1个工作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兑现惠企政策

六、理地址

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 鑫地源首府二楼 政务大厅惠企政策兑现专窗。

七、工作时间

工作日 9:00—12:00,14:00-17:00,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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