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 | ||||||
中央主管部门 | 应急管理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广元市朝天区应急管理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广元市朝天区应急管理局 | ||||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 | 0 | 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10 | 0 | 0% | ||||
地方资金 | |||||||
其他资金 | |||||||
资金管理情况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分配科学性 | 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 | ||||||
下达及时性 | 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 | ||||||
拨付合规性 | 资金未拨付 | 资金未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将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完成资金拨付 | |||||
使用规范性 | 资金未使用 | 项目资金未使用,将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完成资金拨付,及时使用项目资金 | |||||
执行准确性 | 未能准确执行 | 预算项目资金未执行,将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完成资金拨付,准确执行。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项目完全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无地方配套。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开展灾区应急抢险,搜救并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棑危除险,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等应急抢险处置工作 | 通过出动150人次抢险力量,购买1件防汛设备,灾情得到及时处置。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出动抢险力量人次 | 150人次 | 150人次 | |||
购买防汛设备 | 1件 | 1件 | |||||
质量指标 | 采购设备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应急抢险响应时限 | 1天 | 1天 | ||||
成本指标 | 应急救灾资金 | 10万元 | 0万元 | 救灾费用已发生但资金未及时支付,将对接财政部门及时完成资金拨付,进行成本核算。 | |||
效 益 指 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灾区社会秩序 | 稳定有序 | 灾情得到及时处置,受灾群众情绪稳定,灾区社会稳定有序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持续影响时间 | 2022年 | 2022年 |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受灾群众满意度 | ≥98% | 100% | ||||
说明 | 无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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