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公布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名录梳理复核的通知》(办河湖〔2023〕66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140号)《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河湖名录梳理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河长制办发〔2023〕20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川水函〔2023〕79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区纳入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广元市朝天区水利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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