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医疗保障局医疗救助补助资金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表
朝天医疗保障局医疗救助补助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国家医疗保障局 | ||||||
地方主管部门 | 广元市朝天区医保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 | ||||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
年度资金总额: | 1102.49 | 1102.49 | 10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507.12 | 507.12 | 100% | ||||
地方资金 | 595.37 | 595.37 | 100% | ||||
其他资金 | |||||||
资金管理情况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分配科学性 | 中央财政资金507.12万元,含彩票公益金33.37万元,打捆使用用于城乡居民医疗救助。 | ||||||
下达及时性 | 下达及时。 | ||||||
拨付合规性 | 通过财业一体化平台拨付,拨付合规。 | ||||||
使用规范性 | 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 | ||||||
执行准确性 | 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细化绩效目标,将资金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按照预算目标和绩效管理要求,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执行医疗救助政策及救助基金发放,代缴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改善群众看病难、看病贵。 | 完成特殊困难及稳定脱贫人口等资助参保,稳步提高待遇保障水平,实现了基金收支平衡。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医疗救助对象人次规模 | 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 | 全面纳入 | |||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重 | ≥28% | 30% | |||||
质量指标 | 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规模 | 符合资助参保条件的对象按规定纳入资助参保救助范围 | 33421 | ||||
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 | ≥70% | 80 | |||||
一站式结算覆盖地区 | 不低于上年 | 100% | |||||
时效指标 | 全面完成医疗救助资金发放 | 100% | 100% | ||||
代缴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 100% | 100%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减少医疗费支出通过报销医疗费,分摊疾病医疗总费用,减少患病群众经济负担。 | 逐步减少 | 达到要求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改善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 | 明显提高 | 明显提高 | ||||
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 | 稳步拓展 | 稳步拓展 | |||||
困难群众就医负担减轻程度 | 有效缓解 | 有效缓解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 | 成效明显 | 成效明显 | ||||
对健全医疗保障体系的作用 | 成效明显 | 成效明显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参保对象满意度(%) | ≥90% | 98% | |||
参保群众政策知晓度 | 普遍知晓 | 普遍知晓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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