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组织技术审查,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我局对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作出了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现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如有异议,可以书面、电子来访等形式向广元市朝天区水利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9-8622343
通讯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政府路143号
邮编:628012
附件:朝天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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