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监督治理提质水土保持
强化目标任务。完成2022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任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43平方公里。完成2023年度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23平方公里。
强化制度管理。制定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报备流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及报备流程》《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工作流程》,规范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双五”标准和承诺制,全年准予许可水土保持方案9件,报备5件,协助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45.01万元。
强化监管手段。通过“双随机、一公开”、遥感监管、书面检查,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40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21份,责令限期编报水保方案6件,落实水保措施5处,督促12个项目完成水保验收。接受17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
强化整改落实。完成2022年3个违法违规项目查处和整改销号。完成2023年12个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现场复核、认定和查处工作。对16个生产建设项目召开集中约谈,督促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等问题整改。
强化信息建设。建立并动态更新完善全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台账,适时掌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及时将14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检查情况、监理、监测、补偿费征收及17个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情况全部录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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