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研究分析区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
(3)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综合性、全局性问题及对策,提出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协调发展与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4)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研究提出有关重大投资政策,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
(5)研究分析全区经济结构的状况,提出全区重要经济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
(6)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7)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
(8)负责管理指导和协调、监督全区项目招标投标工作。
(9)负责区内物资价格监测和行政事业性、涉企收费定价管理工作。
(二)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重点工作
1.持续抓好经济运行监测,确保始终走在全市第一方阵。抢抓国省系列政策机遇,系统谋划全区高质量发展工作,保持经济平稳增长。坚持把经济增长作为发展的第一要务,科学谋划2024年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系统分解经济指标到各责任单位。加强经济运行态势监测,扎实抓好经济指标分析、调度,及时准确开展督导指导,确保顺利完成“开门红”“双过半”和全年目标任务。
2.持续抓好重大项目的实施和监管,确保经济社会发展有支撑。全年计划实施项目200个以上,坚定抓重点项目建设决心,坚持县级领导挂联机制,强力整治项目建设环境,合力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在建重点项目建设。深入研究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央省预算内政策和基金等资金投向,认真谋划包装一批项目,加大进京、跑省的力度,确保明年央省预算内和专项债券资金到位取得重大突破。
3.切实优化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确保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由各项目业主依法承担项目招标、投标、定标及标后管理全过程的业主主体责任,对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合法性负责。二是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全过程进行抽查、暗访,并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规定移交行业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三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培训。组织开展1次政策业务集中培训、1次项目现场监督检查培训、1次开评标现场监督管理培训。
4.持续加强粮食物资储备,确保守住粮食安全底线。进一步压实责任,持续深入贯彻新时代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为抓手,全面落实党政同责要求,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作为保障民生工作的基本任务,确保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认真履行职责职能,落实对粮食收购储存、产销合作、储备监管、应急调控等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职能,加强粮食流通环节监管,确保粮食市场平稳运行。加强宣传教育,继续将粮食安全相关法规政策制度纳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统筹指导好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粮食储备承储企业等主要职能部门和单位集中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5.持续抓好党建工作,确保为推动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纪律保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及领导班子建设,提升执政能力;加强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快完善反腐倡廉责任制建设,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公仆意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本单位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994.02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项目工作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收入预算994.0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4.0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支出预算99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83万元,66%;项目支出333.19万元,占3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994.02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项目工作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4.0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6.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2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94.0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3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项目工作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6.77万元,占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58万元,占6.6%;卫生健康支出23.41万元,占2.4%;住房保障支出48.26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款)行政单位人员经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84.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础绩效、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物价管理(款)物价管理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物价管理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事业运行(款)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31.8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基础绩效、日常公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发展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改革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发展改革事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2.7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1.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款)乡村振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经费。
9.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物资事务(款)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12.19万元,主要用于:地方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48.2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60.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79.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4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2%,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本单位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9.3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63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本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本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3个,涉及预算994.0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5个,涉及预算581.5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79.3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4个,涉及预算333.19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04(款)01(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04(款)08(项):指机关单位开展物价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04(款)50(项):指事业单位开展日常工作的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五)其他发展改革事务支出(类)04(款)99(项):指机关单位开展其他发展改革事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类)05(款)99(项):指机关单位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的项目支出。
(七)粮油物资储备(类)01(款)12(项)、19(项)、99(项);04(款)01(项):主要用于:地方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