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防震减灾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一)单位职能简介..................................(3)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3)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预算情况..................................(4)
(二)支出预算情况..................................(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5)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8)
十一、名词解释....................................(8)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防震减灾中心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
2.拟订全区地震监测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做好地震监测预警预报工作;负责提出辖区内及邻近地区地震趋势意见;负责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负责地震短临跟踪及震情趋势研判;负责震情速报工作;配合上级地震主管部门进行地震烈度调查。
4.推进地震监测科技现代化;组织地震监测科学技术研究与攻关、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学术交流。
5.负责本辖区内地震台的监测业务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区防震减灾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1.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持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震减灾重要论述的宣传教育,全面实施“十四五”应急体系规划。
2.健全防震减灾责任体系,厘清各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责任。
3.加强震情监视跟踪。常态化开展震情跟踪监视,精细化开展台网中心和台站运维管理,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建立震情跟踪长效合作机制。
4.提升震害防御水平,推进震害防御工作体系建设。认真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进一步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地震应急演练,加强避难场所建设。
5.强化防震减灾宣传,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加强防震减灾科普作品创作力度,开展好“童声唱诵防震减灾”专项活动。
6.持续推动防震减灾工作落地见效,突出重点开展明查暗访。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防震减灾中心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办公室、地震监测分析股、震防股(含应急办)。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防震减灾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7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0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0.01万元。区防震减灾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09.75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0.6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1名人员。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防震减灾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109.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7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防震减灾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10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75万元,占86.33%;项目支出15万元,占13.6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防震减灾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09.75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0.6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1名人员。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7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0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0.0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防震减灾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9.7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0.6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1名人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4万元,占8.78%;卫生健康支出3.20万元,占2.92%;住房保障支出6.9万元,占6.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0.01万元,占82.0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5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13万元,主要用于:工伤及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2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9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75.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监测(项)2024年预算数1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地震和火山监测台站、台网等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观测设备的购置、维护和技术升级,地震观测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防震减灾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4.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46万元、津贴补贴19.24万元、奖金19.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5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3万元、住房公积金6.90万元等支出。
公用经费12.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4万元、印刷费0.50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0.20万元、差旅费1.50万元、维修(护)费0.12万元、会议费0.30万元、培训费0.30万元、公务接待费0.40万元、工会经费1.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82万元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防震减灾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防震减灾中心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防震减灾中心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区防震减灾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3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74万元,增长62.45%。主要原因新增人员一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区防震减灾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区防震减灾中心共有车辆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区防震减灾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109.7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 82.42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2.3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5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监测(项):反映地震和火山监测台站、台网等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观测设备的购置、维护和技术升级,地震观测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