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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机关 2024年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4-04-02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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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机关

2024年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3

(一)单位职能简介.................................2-3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3-4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5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一)收入预算情况...................................5

(二)支出预算情况...................................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6-7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7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7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7-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8-1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1-12

十一、名词解释....................................12-15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交通运输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2)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定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及站卡设置的协调和归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及省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贯彻实施交通运输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10)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重点工作

(1)做好重大项目储备。重点推动S18开松高速青川经朝天至南江段、S416曾家镇经李家镇(原汪家乡场镇)至旺苍县段项目的新建储备,推动G108朝天区中子镇(七盘关)至沙河镇(利州界)段提升改造工作。

(2)做好重点项目前期。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的对接,完成S224曾家至两河段、曾家至麻柳段可研批复,力争取得初设批复;完成S522朝天区中子镇(转南村)至水磨沟镇(陕西界)段改建工程可研批复;完成朝天区VML3李家镇场镇至原李家乡场镇段美丽乡村路工可编制及批复。

(3)加快在建项目建设。继续执行一个重点项目、一名领导、一名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在建交通建设项目的管理,特别是加快S205朝天区云雾山(川陕界)至羊木(利州界)段改建工程、S301中子至利州道路改建(西北场镇至上坝水库)工程、S410朝天城区过境段、曾家场镇至荣乐养生谷段道路改建工程的建设。

(4)推进公路养护管理。加强公路日常小修保养管理,及时做好公路保洁、绿化养护、公路病害防治和处置,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维护和完善公路安全设施,确保公路畅通稳定。

(5)强化执法监管效能。加强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大力提升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加大工程质量安全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一批交通工程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深化联合执法机制,推进超限超载治理常态化、制度化;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大非法营运和网约车不合规运营的打击力度;深入推进路产路权维护工作,做到国省干线及乡村道路全覆盖巡查;优化超限站监督管理模式,推进规范有序运行。

(6)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遵循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抓实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队伍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引领全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是区政府经济组成部门,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设8个职能股室,在编在册人员39人,财政定额补助人员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1.75万元、结转上年交通项目资金401.5万元,其中结转上年项目分别为:1、2023年交通专项应急资金320万元;2、PPP项目综合补助资金80万元;3、乡村人才振兴五年行动专项资金1.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95万元、农林水支出2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1006.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3万元。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143.25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6696.24万元减少5552.99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45.5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变动调整,二是强化了交通安全、交通战备等资金保障。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收入预算1143.2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01.5万元,占35.1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1.75万元,占64.8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支出预算114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2.60万元,占55.33%;项目支出510.66万元,占44.6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143.25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6696.24万元减少5552.99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45.5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变动调整,二是强化了交通安全、交通战备等资金保障。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1.7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401.5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95万元、农林水支出2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1006.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3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143.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1.75万元,上年结转交通项目资金401.50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6696.24万元减少5552.99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45.5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变动调整,二是强化了交通安全、交通战备等资金保障。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40万元,占5.9%;卫生健康支出20.95万元,占1.83%;农林水支出2万元,占0.17%;交通运输支出1006.61万元,占88.05%;住房保障支出46.30万元,占4.0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27.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5.5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机关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254.4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提供的后勤及其他事业单位性质的支出或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的支出。

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90.16万元,主要用于:公路设施建设相关支出。

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2024年预算数为19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

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20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2024年预算数为2.96万元,主要用于:引进人才相关补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2.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7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0.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46.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9.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73.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7万元,没有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及因公出国(境)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2024年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格按标准接待,厉行节约不浪费原则。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没有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一致。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没有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一致。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3.05万元,比2023年预算77.88万元减少4.83万元,减少6.6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没有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没有公务车辆。

2024年没有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4个,涉及预算1131.5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6个,涉及预算561.88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5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510.66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主要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五)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机关服务(项)主要指:行政单位提供的后勤及其他事业单位性质的支出或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的支出。

(六)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主要指:公路设施建设相关支出。

(七)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主要指: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

(八)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主要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九)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主要指:除对公共交通运营补助以外的其他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主要指:引进人才相关补助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指: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主要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主要指:其他用于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指: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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